京财税〔2019〕2689号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18〕85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北京市2015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七批)、北京市2016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五批)、北京市2017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批)、北京市2018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八批)和2019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布。
附件:1.北京市2015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七批)
2.北京市2016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五批)
3.北京市2017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批)
4.北京市2018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八批)
5.北京市2019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三批)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19年12月30日
(联系人:陈欣;联系电话:55591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