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汇总,2012年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用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1445468万元,比2011年决算1298646万元增加146822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2012年市级部门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医疗费纳入行政经费决算统计口径。剔除这一因素,同口径相比,2012年行政经费决算比2011年下降了1个百分点。 行政经费包括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口径是: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