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8-12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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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8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吴素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市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和财政管理工作。

(一)努力克服疫情、经济、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四本预算”收入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上半年,面对疫情、经济下行和大规模减税退税的叠加冲击,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确保留抵退税应退尽退早退、土地供应积极稳妥、国企利润收缴有序展开、社保费应缓尽缓,统筹处理好对企让利、稳定经济与促进财政收入平稳运行的关系,努力推动全市“四本预算”收入运行均处于合理区间。

1.疫情影响与减税退税政策影响叠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增长0.5%

一季度,随着全市经济平稳开局,带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6%。进入二季度后,本市坚决落实中央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要求,不断加快退税节奏。叠加疫情多点散发和国际局势变化等超预期因素影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有所回落。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90.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8.5%;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0.5%,在艰难中实现了同口径正增长(按财政部规定,自4月起按“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对外发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幅);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8.1%。

从税收收入看,主体税种增幅均不同程度回落。上半年,全市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2530.5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1.2%(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8.9%)。全市税收占比达84.6%,收入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位置。三大主体税种中:个人所得税完成404.3亿元,增长11.2%,增幅较一季度小幅回落1.2个百分点,总体仍保持两位数增长态势;企业所得税完成896.1亿元,增长7.6%,较一季度回落10.4个百分点,主要是疫苗生产企业上年收入甩尾拉动作用逐步消化,以及上半年部分企业利润有所下降影响;增值税完成527.0亿元,下降41.6%,4月份以来延续两位数下降态势,主要是留抵退税政策性减收影响持续加大,以及受经济压力和疫情导致部分行业营业收入减少影响。二季度为企业集中办理留抵退税减少地方级收入307.7亿元。

从重点行业看,7大行业对财政收入的支撑作用总体保持稳定,但各行业走势差异。上半年,财政收入规模较大的7个重点行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占全市比重达78.4%,较上年同期提高2.6个百分点,支撑作用进一步巩固。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合计增长3.2%;其中,信息服务业(20.1%)、商务服务业(9.1%)、制造业(8.8%)、房地产业(6.1%)增速较高,带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2个百分点;科技服务业在部分重点企业投资收益增加带动下,增长2.8%;金融业、批发零售业受资本市场动荡及消费需求走弱等因素影响,分别下降6%和7.8%。

从区域看,中心城区和平原新城对全市收入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上半年,中心城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地方级收入合计完成2104.2亿元,同口径增长2.9%;收入规模占各区的70.7%,较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平原新城及副中心(经开区、顺义、大兴、昌平、房山、通州)地方级收入合计完成722.2亿元,同口径增长10.4%;收入规模占各区的24.3%,较上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生态涵养区(怀柔、密云、平谷、延庆、门头沟)地方级收入合计完成148.3亿元,同口径下降0.1%;收入规模占各区的5%,较上年同期降低0.6个百分点。

2.第二批集中供地收入尚未入库,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有所下降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93.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0.6%,下降41.0%,主要是根据“双集中”供地政策要求,今年本市第二批土地6月份挂牌成交,收入将于7月份入库,较上年延后一个月。

3.国企利润核定上缴恢复正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长较快

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5.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5.2%,增长490.7%,主要是市属国企利润去年受疫情影响核定时间推迟到7月份,今年核定工作已于二季度完成。

4.社保费上半年恢复正常收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有所增长

上半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76.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6.6%,增长9.6%,主要是去年同期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今年上半年基本恢复正常收缴(今年新的缓缴政策于6月份实施,减收影响尚未显现)。

(二)政策发力适当靠前,“四本预算”支出保持较高强度

上半年,全市财政部门主动应对疫情突发、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复杂形势,在工作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政策靠前发力等要求,在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的基础上,确保支出强度,聚焦保障疫情防控、助企纾困、基本民生等全市重点领域,有力支撑首都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规模和进度“双提升”,聚焦保障全市重点领域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60.6亿元,增长6.6%;完成年度预算的55.3%,超过时间进度5.3个百分点。支出实现规模和进度双提升,主要是市区财政部门积极主动应对疫情多点散发和经济下行压力,统筹中央补助、一般债券等多种财力来源,加大对疫情防控、助企纾困、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资金投入,有力支撑首都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其中:卫生健康支出391.9亿元,增长24.1%,主要是支持方舱建设、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首都卫生医疗体系建设。教育支出551.7亿元,增长6.1%,主要是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支持扩充中小学学位,促进全市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等。科学技术支出298.4亿元,增长3.5%,主要是支持国家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以及加快基础前沿类科技项目研发等。城乡社区支出467.3亿元,增长4.9%,主要是支持轨道交通建设等。交通运输支出288.5亿元,增长21.2%,主要是落实公共交通补贴,加快京津冀交通一体化互联互通建设等。

2.加快政府专项债券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呈两位数增长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48.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3.3%,增长94.1%,主要是为保持必要支出强度拉动有效投资,加快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重点投向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同时加快化解隐性债务。

3.持续推动国企发展改革,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平稳增长

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7.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7.1%,增长7.1%,主要是支持市属国企加快科技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4.及时足额保障各项社保待遇,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同口径保持增长

上半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支出2158.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0.4%;剔除按财政部要求减少本市上解中央调剂金规模的政策性因素,同口径增长6.9%,主要用于及时足额落实好各项社保待遇,稳定基本民生。

二、上半年财税改革进展情况

面对上半年减收增支压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主动担当、迎难而上,将落实中央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狠抓财政管理和政策落实,为推动本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等重点工作,提供有力的财税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

(一)加快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用“真金白银”助力企业发展

全面落实国家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要求,4月—6月,集中为全市6.6万户企业(其中小微企业户数占比超过九成)办理留抵退税630.4亿元,金额相当于2020年、2021年两年总和的1.4倍,直接为企业注入现金流。同时,实施减免“六税两费”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为市场主体让利超60亿元,为企业稳岗、扩大生产和研发提供了有力支撑。实施先行先试税收政策支持科技企业发展。在中关村示范区开展基础研究和股权激励税收优惠等先行先试税收政策,激发科技型企业投资活力和研发动力,为首都高质量发展积蓄新动能。支持社会保险费“应缓尽缓”。自6月起,对汽车制造、通用设备制造等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预计惠及115万人。持续强化财源建设稳固发展基础。加强财源建设与对企“服务包”机制衔接,上半年,对“专精特新”、初创科技型及独角兽等超千户企业进行调研走访,结合各项助企纾困政策主动协调解决企业诉求,增强企业在京发展信心。

(二)积极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叠加效应,合力稳住首都经济基本盘

统筹财力加快支出进度。切实加大各类财政资金资源统筹力度,推动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别超过时间进度5.3个和22.3个百分点,聚焦保障高标准推进“两区”“三平台”建设、高水平建设城市副中心、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改善民生福祉等全市性重点工作。综合运用财政补贴、首贷贴息、政府采购等财政政策工具促进首都经济恢复。兑现2.23万辆新能源汽车补贴,提振汽车消费;将受疫情影响突出的行业首贷贴息比例从20%提高至40%,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上半年授予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占比达81.9%,高于去年同期3个百分点,超过国家规定41.9个百分点。用好高精尖产业资金支持开展“强链补链”行动,助力增强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产业链整体韧性。积极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投资的拉动作用。6月20日,本市今年新增政府债券908亿元已全部发行完毕,早于财政部要求10天。统筹政府债券作为年度财力的重要补充,重点投向市政和产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等投资拉动作用明显的领域,着力与各项助企纾困财政政策叠加,形成稳经济合力。

(三)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有力有效保障民生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资金保障。通过筹措一般公共预算、社保基金等多渠道资金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先后打赢多轮疫情歼灭战;优化防疫资金拨付程序,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聚焦教育养老住房等民生事业供给。落实义务教育“双减”要求,加大教师队伍激励力度,促进课后服务高质量有特色发展;支持新建养老家庭照护床位1016张、养老助餐点122家;支持新开工107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动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8.1万套。支持做好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安排7.6亿元用于全市粮食政府储备工作;下达1.3亿元农产品批发市场进场交易费等财政补贴,降低商户经营和运输成本,确保全市蔬菜、粮油等生活必备品价格平稳运行。

(四)加大对基层财政支持力度,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持续加大对区转移支付力度,上半年同比增长15.2%,进一步推动财力下沉基层。第一时间将约120亿元的中央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资金下达各区,支持各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做好民生保障。将新增债券资金向区级倾斜,区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773.7亿元,占全市908亿元的85.2%,更好支持各区落实全市性、区域性重点工作任务。阶段性提高各区库款调度额度。对于库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区,及时调度资金予以保障,支持各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密切关注基层财政运行动态。对各区“三保”预算安排和执行、债务管理、库款保障等情况,开展联动监测和动态预警,确保各区财政平稳运行。

(五)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继续深化全过程、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上半年,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完成96个预算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涉及预算资金15.8亿元,审减资金5.6亿元,审减率达到35.4%,有力促进紧平衡下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创新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通过试点推行集中带量采购、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范围等创新改革措施,进一步打造更加公平开放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强化数字财政建设。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升上下层级财政数据贯通的时效和质量。丰富财源大数据系统功能,加强对全市财源建设运行的分析研判。

三、当前需要关注的问题

随着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产业链供应链有序恢复,一系列稳住经济大盘的政策举措,与经济内生动能配合,形成叠加放大效应,合力推动经济呈现恢复性发展势头,为全市财政收入逐步恢复提供支撑。但是,首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二季度全市部分经济指标低位运行并向三季度财政收入影响传导,下半年的财政运行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财政运行和改革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落实各项税费退、减、缓政策让利企业,短期内形成政策性减收压力

下半年,本市将继续坚决落实留抵退税等大规模组合式税费减免政策,7月份留抵退税政策将扩围至批零业、住宿餐饮业、文体娱乐业等7个行业,切实帮助更多企业缓解现金流压力;继续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预计减轻企业缴费负担超千亿元。上述措施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企业更好应对复杂形势,但短期内也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社保基金收入带来一定的政策性减收压力。

(二)经济恢复压力仍较大,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的基础仍不牢固

目前主要经济指标仍不容乐观,本市部分市场主体仍面临不少困难。上半年,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5.1%;全市商品房施工面积下降6.0%、销售面积下降8.7%;市场总消费额下降4.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7.2%,部分经济指标还处于低位,将传导影响相关行业财政收入,对财政可持续增收形成制约。

(三)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加大,收支“紧平衡”状况更加凸显

在财政收入面临较大减收压力情况下,各领域对财政资金的需求仍呈快速增长态势。一方面,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两区”建设、培育高精尖产业、推进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支持中轴线申遗保护等重点任务和刚性支出保障压力较大。另一方面,在年度执行中,又面临疫情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的新挑战,疫情防控、稳经济等领域资金需求增多,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压力,财政“减收增支”的特征更为明显,收支“紧平衡”状态呈加剧态势。

(四)部分部门财政预算管理规范性有待提高,成本控制理念仍需强化

从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看,部分部门仍存在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反复申请调整项目安排、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不够等情况,部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意识和措施还不到位。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支出前期论证不够充分,成本控制意识不强,导致执行中项目进度缓慢,形成资金沉淀现象,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监管需进一步加强,“重资金、轻资产”的现象仍然存在,政府资产使用效益仍需提升等。

四、下一步工作

下半年,随着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生产生活有序恢复,以及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效应逐步释放,经济延续企稳回升态势,都将为全市财政收入逐步回暖提供支撑。我们将继续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加快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在工作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应对财政收支“紧平衡”状态的工作主动性,落实落细本市防疫情稳经济“45条”等举措,更加奋发有为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坚决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做好财源培育涵养工作。加强财税部门协同配合,将新扩围的批零业等7个行业纳入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范围,进一步加快退税进度,确保新扩围行业存量留抵税额7月底前基本完成退还,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应享尽享、应享快享,稳定企业发展,更好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强化财政运行分析,围绕财政经济形势、退税减税政策实施、疫情防控增支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分析研判,提前制定应对预案。继续做好财源培育建设,结合推动助企纾困政策释放效应,提升对企服务精准性,进一步提升财源转化成效,确保市领导走访企业成果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减税降费、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行政许可等财政政策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助力打造公平、开放的首都市场环境。

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聚焦保障重点工作。加大政府预算、政府投资基金、债券资金等各类资金统筹力度,强化政府资金与社会资本的统筹协调,集中财力支持“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五子”联动等重大战略。加快支出进度确保支出强度,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支持全市中小微企业纾困“18条”和统筹防疫情稳经济“45条”举措落地见效;以支出进度为抓手,督促主责部门加紧推进重大工程建设,更好发挥投资对经济的支撑作用;市级继续加大对区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各区可统筹财力,指导督促各区加快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等方面支出节奏,服务全市“六稳”“六保”工作大局。更好发挥政府债券稳经济作用,督促各部门加快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力争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政府债券资金促投资、稳经济作用。

三是持续推进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压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将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拓展到区街乡镇基层和各重点支出领域,逐步实现对公共服务、基本民生和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支出政策绩效评价全覆盖;完善国有资本项目绩效管理,研究本市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全面梳理工作标准、保障范围,加快制定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分行业、分领域支出标准,健全符合首都标准、首善要求的多层次民生政策保障体系。促进各部门进一步提升绩效理念,继续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压实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健全绩效管理与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相挂钩的机制。

四是扎实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将零基预算理念贯穿于各领域、各部门的预算编制中,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和成熟度安排预算,持续调整完善支出政策,加强政策对支出项目的约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并完善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理顺市与区财政关系,促进市区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大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政府资产管理,进一步拓展公物仓领域和范围;支持做大做强国有资本运作新平台,助力提升国有企业对首都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加强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注重政府财务报告与国有资产报告等相关数据共享衔接,更加全面反映政府资产信息。

五是防范化解风险,筑牢财政安全运行防线。加强中长期财政收支形势的分析研判,动态测算评估财政可承受能力,确保财力兜得住、可持续。强化社保基金精算和监测,保障社保基金预算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完善财政库款运行预警监控机制,确保市区两级库款保障水平基本稳定。持续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工作,完善全市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政府债务全流程管理,对债券资金管理情况开展穿透式监测,动态跟踪债券资金支出、风险变动等情况;落实好隐债化解工作方案,坚决遏制新增隐债。抓紧抓实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加强对各部门、各区的财政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共性问题着重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和细化政策规定形成整改长效机制;个性问题着重加强“点对点”业务指导,逐项整改、对号销账。

六是着手启动2023年预算编制,为明年工作开好局奠定坚实基础。认真吸纳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代表诉求,及早做好2023年预算编制各项准备工作。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全市性重点项目优先纳入明年预算予以保障。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及时完善基本支出管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制度规定,健全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预算项目立项必要性、方案可行性、成本经济性的论证,为预算编制奠定基础。提前开展2023年政府债券项目征集储备工作,加强债券项目前期手续、投向领域和融资平衡审核,从源头上把好政府债券项目“入门关”,避免出现“钱等项目”。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附件:1.北京市2022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表

2.北京市2022年上半年各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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