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就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答记者问

日期:2021-03-03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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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一:请简要介绍一下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的整体情况?

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我市建立全面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2021年我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原则,于2021年3月3日上午10点在各部门网站及首都之窗集中公开市级部门预算情况,实现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207家市级部门,全部公开预算。

此次公开的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主要包括部门预算报表和文字说明。部门预算报表,共计14张,主要反映市级各部门的收支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信息、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预算情况。部门预算文字说明,主要反映市级各部门的基本职责、机构设置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重点事项说明、名词解释等。

问题二:今年公开的报表由13张变成14张,请您解释一下增加的内容是什么? 

答: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各部门预算应当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所有预算资金。与去年相比,今年的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首次增加了部门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报表数量由原来的13张调整优化为14张,增加后的部门预算公开数据由“两本预算”增加至“三本预算”,将部门预算中涉及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数据全部纳入公开范围,并分别单独展现,部门预算内容反映地更为完整。公众可以更好地查阅和了解部门和单位预算的各项资金渠道的所有收支情况。

问题三:首次公开市级部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有何意义?

答:2020年《预算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要求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应在部门批复预算后二十日内公开单位预算。为在全国率先贯彻落实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新要求,年初北京市“两会”期间,部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情况已首次提交市人大进行审议。下一步,本市将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法定时间要求,将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及各单位门户网站(无门户网站的,将通过其他公共信息平台或媒体渠道)同步公开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

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可以更细化、全面了解部门预算的构成内容及预算执行主体,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透明度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社会监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问题四:2021年,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在市级部门预算中是如何体现的?

答: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中,继续全面落实“从紧”的要求,保持政府过“紧日子”的各项措施力度不减,强化行政运行成本控制、厉行节约,统筹资金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推动各预算部门把过“紧日子”的要求纳入日常、形成常态。

一是继续大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按10%的比例压减各部门出国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按45%的比例压减课题经费。严控新购资产,固定资产配置优先通过现有资产调剂、收回出租出借等方式解决。

二是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对现有财政支出政策进行梳理,对政策到期的,及时收回资金并统筹安排。建立部门报送项目排序清单机制,按成熟度对存量项目和新增项目进行排序,形成年度项目安排的优先序清单,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安排。加强项目支出跨年度预算平衡,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实际需求分年度安排预算;对采购尾款、质保金、清算款等资金,调整至下年度安排,确保预算安排与项目实施进度匹配。

三是加强绩效目标填报和事前绩效评估力度。将项目绩效目标填报范围扩展为所有市级预算项目及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扩大事前评估范围,将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下,但政策影响范围广、对社会和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新增事业发展类项目或政策一并纳入事前评估范围。凡未按规定履行事前评估程序的项目(政策),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对评估结论为不予支持的,不安排预算。

四是深入推进全成本预算绩效改革。年度中,各部门和单位应至少选择一个金额较大的延续性事业发展类项目,开展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强化成本控制理念,力争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

问题五: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绩效管理和成本管控,2021年在市级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和公开方面有何推进?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在今年部门预算中是如何体现的?

答: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扩大部门绩效目标填报和公开范围。2021年所有预算项目均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比2020年全部事业发展类项目和200万以上机构运行保障类项目填报绩效目标的编制要求,填报口径有所扩大。同时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审核结果为“中”、“差”的项目,不得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除涉密外,所有部门预算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均向社会公开。

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是北京市结合自身实践经验,探索形成的预算绩效管理创新模式。市财政已将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拓展到行政运行、政府投资、公用事业、政府投资基金等多个领域,并在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充分应用全成本预算绩效改革成果。在预算编制阶段,实行事前评估,在项目计划阶段就对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进行衡量把控,引导财政资金投向产出效益更高的领域和项目,合理测算财政资金投入规模。近年来全成本绩效管理形成的支出标准、管理办法、规程指引、分析报告、基础数据、绩效指标体系都将应用于预算编制审核,确保上报的预算方案成本效益最优。在预算执行阶段,对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实行“双监控”,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出现问题及时纠偏,确保绩效目标顺利达成。在项目决算阶段,各部门和单位应至少选择一个金额较大的延续性事业发展类项目,开展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形成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报告,科学有效地评价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对照绩效目标开展分析、评价与改进,建立考核结果与下年预算挂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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