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布时间:2023-04-29
日前,由北京市财政局组织力量编撰的《北京市财政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配发至全市财政系统,确保市、区财政部门“稳、慎、准、快”用好财政政策工具,推动首都经济在稳步回升中迈向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在2023年各类财政工作开足马力起步、“红头文件”密集出台之际,北京市财政局着眼于适应该市加快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及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战略性需要,着眼于在加快建设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的标杆作用,编撰了操作指引。
操作指引主要通过建立“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为财政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设置“红绿灯”。一方面,着重围绕“法定职责必须为”建立“正面清单”,整理汇总了涉及加快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推进“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规定,并以“一问一答”方式进行详细解读,对指导和规范文件起草工作起到“敲黑板、划重点”的作用。另一方面,围绕“法无授权不可为”建立“负面清单”,梳理了大量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中涉及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当不慎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案例,以“举案说法”的方式深入剖析发生问题的原因及教训,对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起到“敲警钟、亮红灯”的作用。
在运用操作指引对增量文件进行“审查、预警、刹车、纠错”的同时,北京市财政局将工作触角反向延伸至历史存量文件,重新甄别认定该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4件。对26件存疑未决历史文件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后重新履行报备手续并全部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对外开放、统一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等新要求梳理废止了160件存量文件,并将废止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开。 (陈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