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税〔2017〕90号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14〕546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北京市2012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九批)、北京市2013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一批)、北京市2014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一批)、北京市2015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八批)、北京市2016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布。
附件:1.北京市2012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九批)
2.北京市2013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一批)
3.北京市2014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一批)
4.北京市2015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八批)
5.北京市2016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三批)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月10日
(联系人:王茜;联系电话:6842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