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0-03-17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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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和部署,现将我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听取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报告并作出批示;坚持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行政处罚及行政诉讼案件办理、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发、重大地方立法中涉及财政职责条款等重要决策事项;利用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二)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按照市政府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法治宣传综治考核的统一部署,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19年局内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以及各区财政局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坚持“突出重点、易于操作、促进工作”的原则;注重将日常指导监管与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通过考核形成倒逼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机制“指挥棒”和“助推器”的作用,促进局属各单位和各区财政局依法理财水平的提升。

(三)加强调查研究,发挥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作用

深入东城区、西城区、顺义区财政局等基层单位实地调研,了解当前法制工作面临的困难,听取基层意见建议;针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重点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剖析问题,研究解决方案,起草完成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务问题研究》调研报告;加强对我局主责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研究,举办本市会计管理立法专家研讨会,起草完成了《关于<北京市会计管理办法>立法研究》调研报告;加强宣传引导,在《中国财经报》等媒体发表“用法治之光照亮理财之路——北京财政法治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等多篇文章,介绍我局工作经验;通过参加财政部会议、市司法局专题培训等契机,向各级财政部门及本市各单位广泛介绍我局“五个围绕、五个强化”等推进法治建设的经验做法;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由法制部门牵头建立专家论证制度、在局内审查规程中进一步细化审查对象、精准聚焦财政部门审查领域、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论证常态化机制等经验做法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并向外省市介绍推广,有关工作信息在《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期刊上发表。

二、以法制工作助推财政各项改革任务稳步开展

全面落实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中,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的“加强财政监管力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从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

一是建机制,严格规范债务管理。梳理债务管理重点工作事项,完善工作机制。二是调结构, 合理调控债务规模,建立政府债务安排与预算编制管理相结合、预算资金与政府债务资金相统筹的衔接机制。三是降风险,着力防范债务风险。制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实施方案;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制定分部门、分区、分项目、分年度的提前化解计划;完善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加强风险分析预判,研判未来几年我市合理举债规模;制定未来十年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计划。四是强管理,优化债务日常监管。全面加强政府债务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快新增债券发行节奏和支出进度;强化债券资金支出使用管理,建立定期通报及约谈机制;加大债务信息公开力度,出台《北京市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

(二)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一是印发《北京市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审核操作规则(试行)》;二是组织指导各级各部门修订完善部门指导性目录;三是举办全市政府购买服务专题培训,开展专题调研;四是指导有关部门及各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五是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在回天地区开展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的试点方案》。

(三)继续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加强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公开

一是继续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纳入重点监控目标,增加50项关键词预警和7种情形实施重点监控,督导各区完善预警关键字词。二是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完善系统功能,6月底完成一期系统建设目标;配合做好二期系统建设,进一步扩充财政联网数据,增加项目库、指标明细、资产明细等数据;在各审查节点提供财政数据,服务市人大2020年的全流程预算审查。三是加强部门决算公开。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增加政府购买服务报表及说明、专业名词解释,增强易读易懂性。四是开展市区两级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核查工作。

(四)组织开展财税法规、政策和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落实减税降费、精准扶贫、结构调整等财政调控政策

一是推进国家财税政策落地。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调查,形成《北京市中小微企业减税降费实施效果的调研评估报告》;指导区级财政部门开展减税降费落实情况自查,配合财政部北京监管局现场监督检查。二是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扶贫领域(社会救助)政策检查等。三是继续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开展上市医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会计监督检查和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检查。

(五)优化完善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修订完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探索政府采购政策激励,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力度

一是继续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新版平台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固化为系统内生要求。二是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政府采购指标的评价工作,开展清理妨碍公平竞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对采购文件敏感词自动搜索;加快推进招标文件、采购合同标准化建设。三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完善绿色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和执行机制;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份额、鼓励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四是鼓励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服务,助力解决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利用我市政府采购数据,定时推送相关金融机构。五是推进各项政府采购改革。全面规范涉密项目采购,加大政府采购预算公开力度,支持脱贫攻坚。六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一)加强财政重点领域立法研究

积极参与财政部、市人大、市政府立法征求意见工作,立足财政职责为本市地方立法和财政部立法建言献策。深入参与《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重大地方立法,参加立法工作专班,多次直接参与立法调研、座谈、论证等活动,认真研究提交涉及财政职责的意见建议,大部分意见被采纳。加强对我局主责起草的地方财政立法研究,起草关于修订《北京市会计管理办法》的前期调研报告等。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纠正文件中的违法、违规内容;向市政府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做到及时、合规、应报尽报;通过我局官网及时向社会公开规范性文件及重要转发文。二是严格报审程序。对我局起草的拟以市政府及办公厅名义发文报送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要求在报送市司法局前完成局内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本年度报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文件均未出现合法性、合规性问题。

(三)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一是对财政法规数据库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及对外重要发文文件目录;二是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对我局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一清理,确定废止和失效的文件684件;三是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落实“优化军民融合发展”、“扩大对外开放,优化营商环境”及《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对我局主责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市政府文件的清理工作;四是邀请司法部执法监督局同志,为本市财政系统法制干部作了题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务工作”的专题讲座;五是编写《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操作指南》,主要内容为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规范性文件机关内部审查案例、公平竞争审查案例、诉讼案例等。

(四)加强单位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要求,先行开展合法性审核环节研究,梳理涉及法制工作的重大事项,做好条例正式实施后的衔接工作。

(五)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1.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督办落实。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我局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局内依法行政专项考核。此外,我局作为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将财政领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纳入了对各区政府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具体由各区财政局落实,以市政府绩效考核强力推进本市财政系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深入落实。

2.完善审查制度规则,精准聚焦财政重点审查领域。进一步细化审查对象,精准聚焦财政部门重点审查领域;完善审查“刹车和纠错”机制,采取“双把关”的审查方式。

3.严格增量政策审查,对新增政策措施严把公平竞争审查关。针对政策措施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难点和争议较大的问题,由法制部门牵头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专家论证制度,2019年举办专家论证会3次。

4.稳步推进存量政策清理。结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再次将“有悖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内容”作为清理重点。

5.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培训和调研,营造良好氛围。按照重点领域全员多次受训、非重点领域至少一次受训、政策宣传覆盖全系统的原则,在2019年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和注重工作实效的原则。一是针对政策措施起草部门具体办理人员,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专题解读,并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典型问题进行案例分析;二是组织法制部门具体审查人员,开展专题学习沙龙,邀请专家解读新发政策;三是宣传培训继续向各区财政局延伸,西城区、东城区财政局等将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要求纳入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内容,海淀区、房山区、顺义区财政局等组织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专题培训,向本局干部和区级各预算单位积极开展宣传。

四、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和效能建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以制度先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落实《北京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北京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工作办法》,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重大执法决定范围及审核程序、要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进行规范,为“三项制度”全面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对行政处罚职权实行清单化管理,并适时调单

根据财政行政执法的依据变动情况,按照市司法局对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规范要求,对财政系统356项行政处罚职权进行全面、细致梳理,最终形成243项行政处罚职权,并在“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对我局行政处罚职权依据进行调整,对行政处罚职权进行合并、删除和增加等变更。

(三)根据机构职能调整,按时完成行政执法事项交接

根据2018年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划转给市农业农村局,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市审计局,我局按照市司法局要求,根据职能调整,同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审计局进行相应行政执法事项的交接,并在此基础上,重新梳理我局行政执法岗位和行政执法人员,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坚决守住底线

共办理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件34 件,其中行政应诉案件14件,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6件,作为被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14 件。案件业务类型涉及政府采购、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我局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能,按时提交行政诉讼答辩、行政复议答复书,用法律严格中正的精神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确保应诉和复议工作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和时限。

五、加大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力度,规范行政行为

严把法制审核关,加强对行政执法等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对以我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实行法律顾问、承办人员和处级领导三级审核制。全年共出具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意见714份,其中审核政府采购投诉相关文件46件,审查行政处罚相关文件80件,审查民事合同相关文件362件,审查信访举报相关文件130件,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相关文件66件,审查招投标相关文件30件。

六、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完善普法责任制,确保普法工作责任明确

按照北京市财政局“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发了《北京市财政局2019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计划》《北京市财政局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普法系列活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为2019年普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加强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财政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局长办公会会前及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三)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高普法的实效性

1.按照《2019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要求,我局依据任务分工,积极组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专题听取工作部署,将国家安全工作纳入意识形态总体要求;局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小组认真筹划,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纳入督办事项积极抓好落实;职能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分工抓好各项活动开展。二是营造良好氛围。组织购买订阅《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总体国家安全观干部读本》《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等,下发各基层党组织,张贴主题宣传海报,学习北京日报刊发的国家安全教育日报道评论,做答“学习强国”APP上的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试题,充分营造了学习宣传“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主题活动。紧紧围绕“为了人民的安全”这个主题,组织有关处室20余人参加国家安全教育日主场宣传活动。鼓励党支部以党日活动的形式座谈交流、参观受教。在全局基层党支部中扎实开展邪教人员底数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人、心中有数。四是加大资金保障。注重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相关活动资金保障力度。2019年,我局从财政安排项目经费预算662万元,用于主场宣传、展板展示、进企业进军营等活动项目,有力促进了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2.积极开展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重温宪法誓词活动。局属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等重要文件。二是组织开展宪法知识竞答活动。三是积极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利用局内公共区域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口号,插播宪法公益广告宣传片和宪法宣传海报电子版。四是组织开展“宪法精神进社区”活动。

(四)强化载体阵地建设,拓宽普法宣传的渠道

充分利用报纸、展板、电子屏、杂志、微信微博等多种载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并采取措施强化信息发布和财政政策解读工作。2019年,在《中国财经报》、《法治政府建设》杂志、“北京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多家媒体发表署名文章,弘扬法治精神,宣传财政法治工作。

2019年,我局较好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一些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与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和要求还有差距,各区财政局法制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仍然存在。2020年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收官之年,我们将继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推动依法治理常态化,为确保纲要提出的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实现而不懈努力!

北京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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