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2021年度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温馨提示

日期:2020-11-26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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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度高级资格考试全部采取无纸化考试;

2.高级资格考试关于中级职称的提示:

(1)根据2021年度财政部文件中规定,除会计师以外的其他中级职称不能报考高级职称;

(2)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可以参加报名考试。

3.报名时不需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首次”报名人员是指第一次报名或以前年度已报名但未通过审核或未交费的人员;

“非首次”报名人员是指2017年以后在北京市报名并已缴费成功的人员。

5.考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8:30—12:00;

考试地点:由于高级资格考试是全市统一编排考场,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6.根据《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京财会〔2020〕190号)规定,评审时需要继续教育记录,因此在2022年度报名高级资格考试时需要出具个人继续教育记录。相关咨询电话:55592327

7.国外毕业证书需要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8.毕业证书丢失:

(1)国内取得学历的需出具人事档案中与学历相对应的《学籍登记表》原件,出具复印件的需要人事档案部门加盖公章;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丢失的需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重新出具认证书。

9.生僻字用两个半角下划线表示。

10.考试合格后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自行打印合格证书

11.2020年度报名成功且未申请退费的考生无需再进行报名操作,系统将自动将信息转到2021年度考试中,按照规定的时间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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