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财政收入顺利完成调整后的预期目标

日期:2021-02-05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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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工作力度,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和财政管理工作,为首都经济社会稳步恢复发展提供有力政策和资金保障。坚决落实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持续做好财源建设,激发市场活力;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政府带头过“紧日子”,支出聚焦保障全市重点工作;强化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和财政管理工作,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20年,全市上下积极克服疫情等因素带来的减收影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83.9亿元,下降5.7%,完成年度预期目标。

一、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020年,为应对疫情影响,北京市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在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北京市在地方权限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推出系列减税降费措施。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约超过2000亿元,切实减轻企业和居民的负担。

二、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应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冲击,北京财政在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的基础上,努力做好预算收支平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全年累计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340.1亿元,重点投向环境保护、交通、农林水利等领域,以及副中心、科学城、新机场等重大项目,拉动有效投资。用好中央下达我市的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408亿元、积极争取亚投行贷款14亿元,聚焦保障疫情防控及各区“六保”“六稳”工作。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盘活存量资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年累计压减、盘活市级部门会议费、培训费、出国(境)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及非刚性非重点项目资金,共计233亿元,压减节约的资金全部投入到改善民生、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支持创新发展等首都发展重点领域。民生保障力度不减,在市级支出总体下降的情况下,民生投入占比超过八成,且规模和占比均有所增加。

三、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20年,北京财政立足首都功能战略定位,积极应对突发疫情对本市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挑战,坚持精打细算,切实规范和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为首都抗疫情,稳经济,保民生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财税政策支持和综合财力保障。

一是用好财政政策工具“组合拳”,全力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及时设立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池,建立三级保障机制,开通资金拨付等“绿色通道”。同时,综合运用减税降费、财政补贴、政府采购、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财政政策工具“组合拳”,落实“19条”“16条”“10条”以及“新9条”等政策措施。通过对中小微企业制定减免房租、提高政府采购份额、降低融资担保费率等综合性支持政策,对城乡低保等人员出台价格补贴、岗位补贴等多项补助救助政策等,帮助市场主体和困难群体应对疫情影响。

二是加大对各区保障力度, 全力支持各区兜牢民生底线。2020年,加大对各区转移支付,对各区下达抗疫特别国债以及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总规模同比增长6.0%,有力支持各区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落实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向各区倾斜力度,区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占全市总量一半以上。阶段性提高各区库款调度额度,对于库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区,及时调度资金予以保障。

三是持续做好财源培育工作,重点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加强企业走访服务,吸引南水北调集团、中国广电网络等一批优质财源、行业头部企业落户我市。制定“五新”政策资金保障方案,加快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围绕“五新”“两区”“三平台”建设,聚焦支持带动性强、附加值高的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加快发展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新的财政增收动力。

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财政改革,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好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部门预算,将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预算编制上会审议范围。

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明确财政部门作为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不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北京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做法,要求部分市级试点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开采购意向,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持续推进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在生态环保、医疗卫生等19个项目开展全成本绩效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向政府投资、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拓展,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出台《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试行)》,作为首个由省级层面印发施行、全面规范专项债券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健全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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