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29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分享:
字号:        

京财会〔2021〕719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做好2020年度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全面掌握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6号,见附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0年度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汇总、报送等工作;同时做好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

(二)服务改革任务。各区、各部门要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相关改革任务,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一是服务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二是服务政府过紧日子,加强新增支出审核管控,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三是服务财政直达资金规范使用,从内部控制层面为各单位规范使用直达资金提供有效保障;四是服务政府会计改革,全面有效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三)及时准确编报。各单位应认真编制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按时完成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

(四)加强审核检查。各区、各部门应当根据《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和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及时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单位,要督促其及时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五)做好分析应用。各区、各部门应当积极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分析应用工作,揭示各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开展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所属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各单位应当认真对照检查,查缺补漏,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二、报送要求

(一)填报范围及口径

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均应参加此次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填报工作。各部门、单位编报内部控制报告口径应参照部门决算口径。

(二)报送方式

我市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采取网络版方式报送,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应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http://fwxt.czj.beijing.gov.cn/nkbg)上的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系统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

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17日开始网络填报,进行填报报送,用户名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NKBG,默认初始密码“123456”。

(三)报送时间

市属各部门应当于2021年7月15日前完成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2020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和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报送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处室,市财政局各部门预算处室于2021年7月31日前对所服务部门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后,交市财政局会计处统一汇总。

各区财政局应当于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对辖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2020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和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

三、其他事项

(一)操作说明材料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可通过内控填报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内控编报操作说明资料和内控填报培训视频。

(二)报告报送形式

各区财政局和市属部门应报送本区(部门)网络版、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纸质版。纸质版报告应由区(部门)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工作联系方式

编报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会计处沟通。

业务联系电话:55592317  13391586988

技术支撑电话:55592324  18511957980

北京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6日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