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之窗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04-14 09:51
京财资产〔2022〕478号
市属各主管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企业集团(总公司)、各区财政局:
为加强国有企业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境外投资管理水平和效益,防范境外投资财务风险,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直派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直派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5号)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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