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的通知

日期:2022-10-11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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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ZK-2022-009362
  • [主题分类] 转发
  • [发文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 [联合发文单位]
  • [实施日期]
  • [成文日期] 2022-10-11
  • [发文字号] 京财会〔2022〕2148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2-10-11
  • [有效性] 有效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燕山财政分局: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财政部制定印发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财会〔2022〕2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会计处。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22〕25号)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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