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北京市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日期:2022-11-30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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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22〕3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政策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政策出台的背景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1〕50号以下简称《中央意见》),以完善分类补偿、健全综合补偿、推进多元化补偿为重点,对未来15年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进行了系统设计,并要求各地主动谋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为贯彻落实《中央意见》要求,巩固本市生态保护补偿阶段性成果,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结合目前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出台的意义

在国家生态保护补偿新形势下,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在落实《中央意见》基础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绿色北京战略,将进一步加快健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统筹兼顾、纵向补偿和横向补偿协调推进、强化激励与硬化约束协同发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同时强化资金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六大部分二十二条。主要内容有:

(一)改革目标

本市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到2025年以生态保护成本为主要依据的分类补偿制度更加完善,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为基本取向的综合补偿制度有序深入,以受益者付费原则为基础的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机制逐步拓展,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的局面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基本完备。到2035年,形成以综合补偿为主导、分类补偿为补充、市场化与多元化补偿共同推进的生态保护补偿格局,形成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具有首都特点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二)重点改革任务措施

一是完善重要生态环境要素的分类补偿制度。分别聚焦森林、水流和耕地等重要生态环境要素,针对性完善补偿制度。此外,逐步探索统筹保护模式,科学合理推进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统筹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优化纵横结合的综合补偿制度。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纵向补偿,强化生态涵养区保护补偿,健全跨区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促进生态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利益共享,强化首都生态安全保障。

三是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拓展市场化投融资渠道以及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四是完善补偿配套措施,发挥政策合力。通过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发挥财税调节作用、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完善生态产品价值评估和统计等配套政策,为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提供保障。

五是强化责任落实,稳步推进改革任务。优化资金分配导向,健全生态保护评估机制,建立与考评相结合的资金分配及绩效评价制度,加强监督问责,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推进改革任务。此外,积极宣传引导,推动形成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考虑

一是更加系统化推进。系统谋划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有机结合,强化各项制度衔接,完善森林、水流、耕地等分类补偿,优化纵横结合的综合补偿制度。

二是更加多元化推进。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强化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细化绿色金融产品;加大绿色产业培育、教育培训,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管理制度等,探索推进多元化补偿方式,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三是更加精细化推进。优化补偿资金分配导向,对取得示范创建、创新工作示范性强的街道乡镇在补偿资金分配时予以倾斜;加强补偿资金绩效考评,有序推进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为加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建设,各部门将加强沟通协调,全面推进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相关任务顺利实施,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