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就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答记者问

日期:2020-09-25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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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4-25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审议通过了我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韩杰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题一:我们注意到,今年我市政府举债规模比去年有较大增长,主要是哪些原因?

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经济下行压力仍在加大,新冠肺炎疫情也给财政收支平衡带来更大压力,为此中央决定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2020年全国新增财政赤字、抗疫特别国债各1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由2019年的2.15万亿元增加至3.75万亿元。2020年,我市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更加凸显,考虑到目前本市政府债务规模相对适中,具备一定举债空间,在全市综合财力可承受范围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我们积极向中央申请债务资金支持。通过多种债务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政府投资力度,有效支持补短板、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弥补了疏解非首都功能、城市副中心建设、产业园区建设等全市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资金缺口,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补给,将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到位。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目前已累计下达本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135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22亿元,专项债务1132亿元。

问题二:2020年我市新增政府债务主要投向哪些方面?

为充分发挥新增政府债券逆周期调节作用,今年的新增债券重点投向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稳经济、促投资,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资金需求;二是保在建、防风险,安排专项债券用于缓解在建项目资金困难;三是助生态、惠民生,支持生态环保、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领域项目建设;四是保重点、促发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城市副中心建设。同时,申报亚投行政府债务外贷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问题三:请您简要介绍一下今年北京市政府债务情况,有哪些特殊之处?

答:相比往年,今年我市政府债务呈现出“规模大、批次多、种类全、要求高”的显著特点。

一是债务规模大。财政部下达本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54亿元,为历年来最高,较2019年增加247亿元,此外还下达一定数额的抗疫特别国债。

二是债务种类全。在往年一般债务、专项债务、再融资债券3种类型的基础上,增加了外债、抗疫特别国债、中央财政通过新增赤字安排的一般债务等3种债务类型。

三是下达批次多。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12月、2020年4月、7月下达一般债务新增限额、专项债务新增限额,并于2020年3月下达再融资债券额度,6月下达抗疫特别国债额度。

四是管理要求高。对于新增政府债券,财政部要求尽快发行使用,每月通报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对于中央通过新增赤字安排的一般债务和抗疫特别国债,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每10天上报一次资金使用情况;对于外债,需按时提交项目进度报告、完工报告,配合开展项目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工作,规范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提升。

问题四:我们注意到,今年我市有一笔特殊的抗疫特别国债,请您介绍一下为确保这笔资金落地见效,财政部门做了哪些工作?

答:为确保资金实效,我市财政部门按要求将抗疫特别国债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控,第一时间将财政部下达我市的抗疫特别国债下达基层。既当好“过路财神”,又不做“甩手掌柜”,确保直达资金发挥惠企利民的作用。具体说,我们做好 “两个倾斜”和“三重保障”工作。

在资金分配上体现“两个倾斜”。即加大重点区支持力度,不撒“胡椒面”,一是向建设任务重的区倾斜,重点支持城市副中心建设、“三山五园”地区改造、大兴国际机场周边综合整治、怀柔科学城产业升级等;二是向受疫情影响大的区倾斜,加大对新发地疫情暴发重点地区的支持,统筹解决基层在社区防控、防疫物资采购、帮扶企业等方面的特殊困难。

在工作机制上加强“三重保障”。一是做好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细化职责任务,为直达资金政策落地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做好制度保障。制定我市抗疫特别国债管理办法和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要求,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用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细化直达资金分配、预算下达、预算执行、报告和公开、监督管理等各项要求,明确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职责,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做好技术保障。加快市区两级监控系统调整改造,第一时间完成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部署,顺利实现中央、市、区三级系统对接、数据联通完成,为直达资金政策落地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问题五:我们了解到,今年北京市率先印发了《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试行)》,请您介绍一下财政部门是如何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的?

答:首先,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推动政府债务规范化管理。2020年我市印发了《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试行)》,内容贯穿债券项目储备、发行、本息清偿全流程;出台《北京市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统一了债券发行到存续期公开的体系、格式,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

其次,加强监管,着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格专项债务项目审核,明确偿债资金来源。健全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加强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各区债务风险、还本付息情况和新增债券支出使用情况,加强政府债务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梳理排查风险隐患。

第三是加强前瞻性研究,研判未来年度合理举债规模。遵循举债与财力相匹配的原则,结合财政承受能力、风险水平等因素,研判未来年度合理举债规模,调控债务增长速度,确保债务管理可持续、债务风险可控。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制定未来十年分年度还本付息计划,分类纳入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及时归集收入,确保偿债资金来源稳定,避免偿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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