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的批复

日期:2025-11-25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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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会许可〔2025〕0031号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设立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以及《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告知承诺实施暂行办法》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二、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的负责人为徐大为。

三、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的办公场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1层B1102。

北京市财政局将依照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对你所进行监督管理。

北京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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