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北京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贸试验区分所的批复

日期:2025-04-28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分享:
字号:        

京财会许可〔2025〕0005号

北京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设立北京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贸试验区分所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以及《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告知承诺实施暂行办法》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北京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贸试验区分所。

二、北京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贸试验区分所的负责人为袁灵新。

三、北京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贸试验区分所的办公场所为北京市大兴区宏业路9号院8号楼5层503。

北京市财政局将依照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对你所进行监督管理。

北京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3日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