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和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5-09-10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分享:
字号:        

2025年8月11日北京市财政局出具了对北京方圆康美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和听证告知书》(京财采购听证告字〔2025〕第19号)。北京市财政局多次致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等,均无法取得联系,于2025年8月11日向该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6号院玉阜嘉园1号楼1层107,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1号楼2层2-106分别进行邮寄送达(公司地址发生变更,前述地址分别为原地址和新地址),邮件均被退回。我局执法人员赴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后新地址)直接送达,未见该公司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因通过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当事人,现依法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和听证告知书》(京财采购听证告字〔2025〕第19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受送达人可以在公告期限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和听证告知书》书面文本。

北京市财政局

2025年09月10日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