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2日我局作出对北京方圆康美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就我局对北京方圆康美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财采购罚字〔2025〕第18号)履行进行催告。我局执法人员多次致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等,均无法取得联系,并于2026年7月27日向该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1号楼2层2-106进行《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邮寄送达,邮件被退回;我局执法人员在北京方圆康美科技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地的政府工作人员协助下在该公司注册地址直接送达,发现无该公司经营场所,未见到该公司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因通过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当事人,现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受送达人北京方圆康美科技有限公司可以在公告期限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书面文本。
领取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院3312
联系电话:55593171
北京市财政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