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公告
京财会自贸备〔2024〕4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来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自贸试验区分所备案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财政部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21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申请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编号11010032;首席合伙人姓名肖厚发。
二、分所负责人姓名: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自贸试验区分所备案后应当加入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同时接受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管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自贸试验区分所的基本情况等信息可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北京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