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水务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水务改革发展,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水务局印发了《北京市水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京财农〔2021〕27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政策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18年,为加强和规范我市水务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相关文件,我市制定了《北京市水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京财农〔2018〕2844号)。根据机构改革调整后单位职责变化情况及近两年我市水务改革发展资金执行情况,我们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此次《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支出方向
《管理办法》将水务改革发展资金支出方向由原本的水资源保护及水环境治理、节水型社会建设、防汛救灾等方面,修订为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水生态治理与修复、水旱灾害防御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工作等4个方向。
(二)增加实施期限
《管理办法》明确水务改革发展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规定到期前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级主管部门评估确定水务改革发展资金相关规定是否继续实施。
(三)进一步强化各区主管部门管理责任
《管理办法》明确,各区主管部门应做好本区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区财政部门制定本区实施细则,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或资金分配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区财政局和区水务局要做好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公开公示工作,督促项目单位按照支出进度有关要求,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二十四条,重点对水务改革发展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与下达、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有四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使用范围。水务改革发展资金可用于四方面支持,其中,水资源节约与保护补助支出主要用于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等与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相关的工作;水生态治理与修复补助支出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培训补助、中小河道治理等与水生态治理与修复相关的工作;水旱灾害防御补助支出主要用于汛期应急抢险、汛后恢复重建等与水旱灾害防御相关的工作。
二是明确分配方式。《管理办法》明确水务改革发展资金按因素法分配。根据年度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目标、政策标准、上一年度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各区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等因素安排资金。
三是规范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管理办法》规范了水务改革发展资金在分类下达和使用过程中,涉及资金和任务清单分解、落实,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管理等方面要求。
四是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明确水务改革发展资金监督检查、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要求,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区两级财政和水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水务改革发展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的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对项目和资金进行专项抽查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市财政局和市水务局每年按计划对重点事项资金进行抽查。区财政局和区水务局根据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加强资金预算执行监管和日常检查,切实保证资金使用规范,效益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