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纳税”营商环境工作措施的通知

日期:2019-10-28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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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 [联合发文单位]
  • [实施日期]
  • [成文日期] 2019-10-28
  • [发文字号] 京财税〔2019〕2101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19-10-28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措施,精简税费办理事项,提高税费办理便利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新一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要求,制定了《进一步优化“纳税”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进一步优化“纳税”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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