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7-07-14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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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 [联合发文单位]
  • [实施日期]
  • [成文日期] 2017-07-14
  • [发文字号] 京财预〔2017〕1389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17-07-14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培训费管理,推进干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新修订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对《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京财预〔2014〕148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财政局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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