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7-11-28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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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 [联合发文单位]
  • [实施日期]
  • [成文日期] 2017-11-28
  • [发文字号] 京财教育〔2017〕2507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17-11-28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各区财政局、区教委,各市属高等学校:

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台湾地区学生来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中央财政设立台湾学生奖学金,并制定《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落实,加强政策宣传,完善内部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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