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

日期:2018-12-12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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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 [联合发文单位]
  • [实施日期]
  • [成文日期] 2018-12-12
  • [发文字号] 京财税〔2018〕2751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18-12-12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各区财政局、科委、教委、各高校: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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