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科委、教委、各高校: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12日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科委、教委、各高校: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