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25日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