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转发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

日期:2022-12-07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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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 [联合发文单位]
  • [实施日期]
  • [成文日期] 2022-12-07
  • [发文字号] 京财采购〔2022〕2511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2-12-07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朝阳区、通州区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经济和信息化局:

经遴选推荐,我市朝阳区、通州区充分利用本区优势,积极申报,获批纳入全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先行试点地区,现将三部委文件转发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请区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经济和信息化局(科信局)及时向区政府汇报,可会商区发展改革、规划、环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形成更大工作合力,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行经验。市级相关部门将积极统筹指导两区绿色建材试点相关工作,确保2025年实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绿色建材政策实施全覆盖。

二、实施方案。两区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坚持首善标准,制定本区实施方案。方案中应明确试点项目除满足三部委文件要求外,还应符合本市、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发展相关政策要求及技术标准。两区要明确分工,完善组织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于12月20日前,报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和市经信局。

三、梳理试点项目。及时分析梳理试点示范项目,建立试点项目动态储备机制,动态报送试点项目及成果问题等情况。于12月20日前,随工作方案一并报送第一批拟试点项目。市级各相关部门将根据报送情况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动态跟踪和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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