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转发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日期:2019-05-20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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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 [联合发文单位]
  • [实施日期]
  • [成文日期] 2019-05-20
  • [发文字号] 京财采购〔2019〕941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19-05-20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分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现将《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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