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成本核算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4-11-07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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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 [联合发文单位]
  • [实施日期] 2024-11-06
  • [成文日期] 2024-10-24
  • [发文字号] 京财会〔2024〕1493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11-07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京财20241493

各市属高校,各区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燕山财政分局,各区教育委员会:

为加强市属高校成本核算管理,充分发挥成本信息服务于成本控制、绩效管理的积极作用,根据《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财会〔2019〕25号)《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高等学校》(财会〔2022〕26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成本核算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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