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8-12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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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2025年上半年

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5年7月24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韩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市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共北京市委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打好组合拳”要求,积极应对外部挑战,推动财政收入平稳增长、财政支出加力提效、财政管理持续加强,实现改革任务、预算执行目标“双过半”,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量稳质优,展现良好发展韧性。随着国家及本市多项经济政策效应逐步释放,全市经济总体延续稳定向好发展态势。在此带动下,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71.2亿元,增长2.6%;完成年度预算的53.9%,超时间进度3.9个百分点。

一是三大主体税种均为正增长,财政收入质量保持全国最优。上半年,全市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3118.7亿元,增长3.9%;税收收入占比87.3%,收入质量继续稳居全国首位。其中:增值税完成1023.2亿元,增长2.1%,主要是互联网批发、新能源汽车等领域重点企业业务量增长,以及叠加上年同期为集成电路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形成低基数带动。企业所得税完成1022.9亿元,增长10.0%,主要是信息、科技等行业经营效益较好、利润增长带动。个人所得税完成417.3亿元,增长7.8%,主要是部分互联网企业一次性股权转让、员工股权激励增加带动。全市非税收入完成452.5亿元,下降5.6%,主要是上年同期各区加快盘活存量资源资产、收入增加形成高基数。

二是财政收入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重点行业平稳运行。在持续加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带动下,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财政收入较快增长。其中:信息服务业完成578.1亿元,增长7.7%,科技服务业完成317.0亿元,增长13.4%,延续快速增长态势。多项金融政策发力见效,促进资本市场活跃,证券、保险等行业营收持续改善,带动金融业完成623.8亿元,增长5.9%。房地产业完成392.4亿元,虽然下降11.6%,但主要受上年同期集中清算土增税形成高基数,以及住房交易契税减免政策向纳税人让利等因素影响;随着高基数影响逐步减弱,降幅较一季度收窄11.6个百分点。

三是围绕稳存量、拓增量,持续涵养财源税基。加强财源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动,组织各区走访服务重点企业7418户,解决企业发展诉求5109项,已走访企业实现财政收入1785.8亿元,增长4.1%,有力支撑财源基本盘。积极服务高成长性财源,独角兽企业、数字经济企业等高精尖财源收入分别增长11.2%、6.1%,延续较快增长态势;助力4847户潜力中小微企业实现财政收入87.5亿元,增长48.1%。加速财源储备项目落地,组织各区在立项审批、供销对接等环节提速增效,推动519个储备项目落地增收,贡献财政收入86.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20.9亿元,增长17.6%,主要是通过加大优质地块供应等一系列举措,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运行,加快土地出让节奏带动;完成年度预算的63.9%,超时间进度13.9个百分点。

(二)不断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提升综合财力保障水平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要求,加强资金统筹、资产盘活、资源利用,全力争取政府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转移支付等政策资金支持,不断增强财政资金保障合力。上半年,全市“两本预算”支出合计6149.7亿元,增长8.0%。其中: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89.8亿元,增长0.8%,剔除上年同期增发国债一次性因素后,增长6.1%;完成年度预算的54.6%,超时间进度4.6个百分点。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59.9亿元,增长37.0%,主要是稳步推进政府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工作,早发快用带动,以及今年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两重”“两新”项目建设;完成年度预算的62.4%,超时间进度12.4个百分点。

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精打细算、有保有压,提升大事要事保障能力。时刻绷紧“过紧日子”这根弦,持续开展过紧日子评估,将预算安排与执行、绩效、审计等结果挂钩,在2021-2024年累计压减非重点非刚性及一般性支出超百亿元的基础上,2025年继续压减18.2亿元,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带动作用强、边际效益大的领域,腾挪更多资金为重大改革、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提供财力保障。同时,坚持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全市民生支出占比继续保持八成以上,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就业、城乡社区等领域支出规模保持增长,更好满足“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

此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平稳运行。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7.0亿元,增长8.0%,主要是部分国有企业利润增长带动;完成年度预算的98.3%。支出16.9亿元,增长4.4%,主要用于向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和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调整;完成年度预算的29.9%。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395.7亿元,增长4.2%,主要是社保缴费基数和筹资标准按政策增长;完成年度预算的50.2%。支出2501.1亿元,增长10.9%,主要是据实落实养老、医疗等社保待遇政策;完成年度预算的49.9%。

二、上半年财政管理改革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资金统筹和政策协同,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共促首都高质量发展合力。

一是积极支持扩内需、稳增长,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大力提振消费。推动开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统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带动家电、汽车等领域消费扩容升级。通过财政奖补、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支持商圈品质提升、生活服务业发展等,丰富优质消费供给。我市成功申报国家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获中央财政4亿元资金支持,助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扩大有效投资。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415亿元,增长16.4%,用好专项债券“自审自发”、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等新政策,已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413亿元,发行进度近100%;创新专项债投入模式,通过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方式,精准投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效撬动社会投资。安排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820亿元,增长13.9%,支持姚家园路东延、儿研所通州院区、轨道交通22号线等超千个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基建投资早落地、早见效。加强助企服务。持续做好减税降费工作,继续按照50%比例“顶格”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降低经营主体缴费负担。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通过优先采购、预留份额、加快付款等措施,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比重超7成;推进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免费向企业提供电子标书,累计为企业节约成本5000万元。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扩面增量,新增小微、“三农”企业融资担保金额595亿元,占全部融担业务的9成。

二是加快推动培育新质生产力,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坚持把科技作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全市科技经费安排584.9亿元,增长3.5%,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投入规模和占比均居全国前列,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统筹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运用贷款贴息、保险补贴等方式,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加强政府性融资专属担保服务,为1131户“专精特新”企业提供72.8亿元融资担保支持。指导帮助大兴区、顺义区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将获中央奖补资金3亿元,助推制造业转型升级。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新设8支基金已对212个项目实际出资188.6亿元,撬动社会资本约728亿元,支持高精尖重点产业发展布局。开展政府投资基金与辖内24家银行投贷联动合作,为企业提供多元稳定资金供给。

三是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千方百计保障就业。综合运用就业补贴、扩岗补助、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政策资金,支持开展招聘专项行动、“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等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强对农民工、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帮扶。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落实“老老人”、失能失智老年人等养老补贴,支持新建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5家、家庭养老床位2273张、养老助餐点256个,增加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学龄人口达峰,统筹做好中小学学位扩充保障,全市新增中小学学位1.6万个,支持市属高校双一流建设、教学科研设备更新及新校区开办。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强化“三医”联动,完善市属医院薪酬制度,保障公立医疗机构平稳运行,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支持首都儿研所等新院区建设,加快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率先在全国设立省级城中村改造奖补资金,协同专项借款、专项债券等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支持试点开展青年公寓租金优惠政策,为青年人才提供安居保障。推进乡村振兴“百千工程”,支持23个示范村和80个提升村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推动灾后恢复重建“一年基本恢复”目标按期完成,“三年全面提升”任务加快落地。

四是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加强重点领域绩效管理。财政事前评估范围由800万元以上新增项目,扩展至全部大额新增项目,以及新增的公共服务项目,财政评估项目数量达到214个,压减资金12.2亿元。选取道路桥梁日常维护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引导资金等7个项目,开展成本绩效管理,推动公用事业、农业等领域降本增效。实施84项存量支出政策绩效评价,不断提升政策效能。推动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完善国资收入缴纳机制,选择部分市属国企开展收益预收缴试点工作,优化收入入库时序与节奏。制定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通知,强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流程管理,将资产管理情况与预算安排挂钩。扎实推进数据资产管理试点工作,促进资产管理与价值相互联动。25家上市公司实现数据资产入表,数量与规模位居全国首位,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提升企业竞争力。完成水资源税改革。印发我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进一步简化税目税额设置,将水资源税的征收环节由“用水端”调整为“取水端”,发挥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作用,鼓励节水改造和技术创新。

五是防范化解财政财务管理风险,推动财政安全平稳运行。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推动落实本市化债具体工作方案,积极争取中央化债政策资金,统筹用于置换隐性债务。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监管,动态监测变化情况,严防财政金融风险交织传导。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持将“三保”摆在预算安排的优先位置,硬化预算刚性约束,支持各区做好“三保”保障工作。上半年,市对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下达1719.7亿元,剔除增发国债资金一次性因素影响,同口径增长8.3%,推动基层“三保”平稳运行。强化区级财政运行监督。建立健全财政运行监测机制,从财政收支情况、重点资金执行、地方财政运行3方面设立9类27项监测指标,对各区财政运行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提示、早处置。加大财会监督力度。组织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扎实推动重点领域专项核查,抓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提升工作,加强“两师”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对6家会计师事务所、16名注册会计师严重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吊销执业许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不断提升财会监督权威性和震慑力。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落实市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要求,抓好各项审议意见研究落实。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绩效评价271人次,促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83件,积极推动办理成果转化。

三、当前需要关注的问题

当前本市经济运行总体回升向好,但外部环境仍然复杂严峻,内部有效需求不足,消费恢复较为缓慢,部分企业生产经营仍面临困难,反映到财政运行上依然承压,财政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是财政收入增收基础仍不稳固。制造业、批零业增速虽然较上年度由负转正,但部分细分领域仍然承压。受汽车市场转型影响,燃油车及相关零配件企业减收较大;受粮食进出口配额减少、能源价格调控等因素影响,大宗贸易批发业降幅较大。住宿餐饮业收入增速(6.2%)较一季度回落6.5个百分点,受有效需求不足影响,收入恢复态势放缓。信息服务业随着“平台+流量”等传统业务逐步见顶、AI等新赛道尚处于前期投入阶段,企业利润增速预计将有所放缓。

二是财政保障压力不断加大。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促消费、扩投资等领域需持续加强资金保障;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配套需求大,“三保”等刚性支出不断增长;支持民生保障、重大科技任务攻关、城市更新等资金需求较多;个别区土地上市缓慢影响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并增加融资成本,财政紧平衡态势持续。

三是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仍有提升空间。人大、审计、财会等监督检查发现,部分支出政策不够细化精准,政策合力和集成效应有待增强;部分区和单位未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要求,个别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完整规范、预算执行超出范围标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不够严格,在预算管理、财务会计、资产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两重”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支出进度较慢;个别区专项债“储借用管还”机制落实不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

面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形势、新情况,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攻坚克难、奋发进取,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市人大依法监督下,强化财政政策资金保障合力,切实发挥调控引导作用,有力支撑首都经济社会健康平稳运行。

一是坚持“持续用力、更加给力”,更好释放积极财政政策效能。根据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工作措施,提升财政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注重惠民生和促消费结合。优化民生政策供给,支持高质量充分就业,稳妥推进社会保险补贴等调标政策,研究建立适应学龄人口变化的财政保障措施,推进保障型青年公寓等住房优惠试点,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综合运用各类财政奖补资金,扶持精品演出、体育赛事、文博艺术展览,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注重扩投资和促发展结合。高质量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资金,加力推动“两重”“两新”项目落地。用足用好中央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融资收益“区域平衡”等新政策,指导各区各部门加大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加快政府债券使用进度。积极落实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加强财政金融联动,保持政府投资基金投资强度,遵循市场化原则开展项目遴选,加强基金绩效管理,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注重强财源和优服务结合。聚焦融资支持、应用场景搭建等企业诉求做好服务,帮扶企业降本增效、拓展市场。紧抓新兴产业财源培育,动态完善各区“一链一策”财源服务工作,促进重点产业财源集聚化、链条式增长。综合运用税费优惠、融资担保、政府采购等财政政策工具,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持续培植财源增长点。

二是坚持“管理挖潜、花钱问效”,不断增强财政改革牵引作用。加快推进中央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提升财政财务科学管理水平。做好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谋划-评估-储备-编制-执行-评价”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加强项目预算审核论证,优化项目排序机制,做好重点项目保障和跨年度平衡。完善转移支付政策体系。做好市和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工作,健全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在医疗卫生、林业等领域实施“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竞争分配,增强转移支付政策的引导撬动作用。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常态化支出政策评价机制,根据评价结果优化资金分配,提升政策效能。完善区级财政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趋势变化分析,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提升区级财政运行质效。提升国有资本、资产管理效能。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办法,建立与促进产业发展相协调的收缴机制。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筹利用管理,推动跨部门、跨领域调剂共享,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完善政府采购价格调控机制,扎实推进集中带量、优质优价采购。研究出台本市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实施细则,指导推动优先选择技术成熟、市场前景好、示范效应强的项目进行试点,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

三是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通过积极争取与主动腾挪两手发力,保持政府支出强度。强化各类财政资源统筹。积极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加强四本预算、政府债券等资金的统筹衔接,推进财政资金与部门自有资金统筹,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增强对各领域事业发展的保障合力。常态化推进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资产配置等管理,持续开展预算单位过紧日子评估,将评估结果与下年度预算挂钩,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优化预算分类保障管理。结合不同领域事业发展特点,实事求是保障合理需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财政资金投入到乘数效应大、带动作用强、边际效益高的领域;集中财力支持“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五子”联动、“两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保障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北京文化论坛等重大活动顺利举办;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更多采取政府投资基金、专项债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发展。

四是坚持“防范风险、兜牢底线”,推动财政安全平稳运行。聚焦重点财经领域,协同推进促发展和防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研究制定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市级统筹、分级管理”的偿债备付金机制,加快化解存量政府债务。加强专项债券全周期、穿透式管理,通过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等措施强化提醒提示,对新增隐债、虚假化债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优先位置。严格落实分级责任,动态更新“三保”清单和范围标准,加强预算执行和库款调度,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持续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等核查工作,围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两师”行业执业质量、政府采购等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促问题整改,严肃追责问责。持续加强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推动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形成监督合力。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研究落实预决算、国有资产、政府债务等各项工作的审查意见,主动服务人大代表,及时向人大财经联网监督平台推送数据,听取并认真吸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作为改进财政工作、提升预算管理的重要参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增强财政部门的使命担当,科学研判经济财政发展形势,扎实做好下半年各项工作,为“十四五”圆满收官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做好“十五五”谋划,有力有效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大局。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附件1:北京市2025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表

附件2:北京市2025年上半年各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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