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全市老党员生活补贴标准
日期:2011-02-14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调整全市老党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全市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3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