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报告解读】2020年财政支出具体用于哪些民生领域,成效如何?
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超八成用于民生领域支出。紧扣“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围绕疫情防控、教育、养老、大气污染防治、交通拥堵治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一系列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要,补齐短板、促进公平,精心办好群众身边事、关心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一是聚焦“幼有所育”,满足民生之基。投入35亿元,用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全市1150家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儿童32万人享受市级财政补助。
二是聚焦“学有所教”,满足民生之需。投入126.7亿元,主要用于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双一流”计划高校建设、构建“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等。
三是聚焦“劳有所得”,筑牢民生之本。充分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资金,出台应急性、阶段性政策,通过加大稳岗返还力度、给予临时性岗位补贴、扩大失业保险待遇保障范围,做好稳就业工作。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力度,向全市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四是聚焦“病有所医”,解决民生之急。投入220亿元,主要用于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支持病患救治、核酸检测、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疫情防控工作。核酸日检测能力达近80万份,负压救护车由疫情前34辆增至121辆。完成地坛、佑安和小汤山医院应急改造,储备病床超4000张。
五是聚焦“老有所养”,筑牢民生之依。投入13.8亿元,用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放76万名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给予4.2万张社会办养老床位运营补贴。新建10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基本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
六是聚焦“住有所居”,加强民生之安。投入22.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建设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支持推进城市副中心重点棚户区改造,加快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七是聚焦“弱有所扶”,兜住民生之底。投入1.6亿元,全面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方案;依托社区(村)现有服务资源,为残疾人就近提供康复、就业、日间照料等助残服务;为2.5万名残疾人提供居家康复培训;为有需要的残疾军人配置康复辅助器具。
【预算报告解读】2020年我市政府采购改革工作不断深化
一、疫情期间全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研究出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通过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在协议供货平台加挂中小微企业标识等措施,在现行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二是推出“疫采贷”服务政策,联合11家商业银行面向疫情防控企业提供“疫采贷”服务,与银行现有产品相比,“疫采贷”产品贷款利率更低、受信额度更高、资信要求更加宽松、申请流程更加简化。三是开展政府采购应收账款和合同确权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供给,综合用投标履约担保、信用担保、合同融资等方式,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以市级合同为依据,顺利为中小企业实现融资规模1400余万元,区级实现融资规模1200余万元。
二、打造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新平台。
以打造全市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为目标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标平台”进入试运行阶段,逐步实现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在线开标、在线评标、在线视音频监管等全流程电子化功能。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监管、交易平台已全部实现互联互通,并实现了从预算到支付的全链条管理。
三、打造良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坚决清理不合理门槛及限制,规范采购活动禁止性行为。加快推进招标文件、采购合同标准化建设,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问题。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围绕社会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采购人四方采购主体建立互联互通的政府采购综合信用体系,并重点推进信用结果的有效应用工作。
四、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
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结合北京市实际发展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印发《北京市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方案》,推进北京市政府采购改革不断深化。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逐步开展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政府采购支持创新、政府采购带量采购等改革任务。印发《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自2020年起,选择部分部门开展采购意向公开试点,2021年起按年度集中公开采购意向。
五、积极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脱贫攻坚。
鼓励优先采购注册地在国家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按照要求申报预留采购份额,完成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计划,支持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我市已注册预算单位数量4734个,预留份额及采购额排名均列全国前列。
【预算报告解读】2020年财政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答:2020年,本市继续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财政资源配置。
(一)夯实制度基础,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制定印发《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操作流程》、《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等,规范绩效评价、成本绩效分析等工作流程,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资金绩效监控,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础。
(二)加强成本控制,持续推进全成本预算绩效改革2020年市财政局将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拓展到行政运行、政府投资、公用事业、政府投资基金等多个领域:
行政运行领域印发《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课题经费管理办法》,目前完成经费核减1.5亿元,压减幅度45%;明确重大国际会议活动预算总额控制及分项控制标准等。政府投资领域已形成《北京市市级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成本管控绩效分析报告》,提出构建政府性投资成本管控绩效评价长效机制、规范“一会三函”项目管理、完善项目决算和转固管理等政策措施建议。公用事业领域选取地面公交、供热、自来水等9个领域实施为期三年的成本控制工作,累计压减财政资金约85.1亿元,总体降本成效显著。政府投资基金领域已完成对全市26支政府投资基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能退尽退、应收尽收、精简归并原则,提出基金整合统筹方案和收缴方案。
(三)完善体制机制,深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完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机制。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不予支持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按10%的比例核减部门预算规模。2020年共完成89个项目(政策)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涉及预算金额44.55亿元,核减5.87亿元,核减率13.18%,有效发挥前端控制作用,加强成本控制。二是健全绩效目标管理体制,将绩效目标作为入库、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三是开展部门自评和绩效跟踪。四是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包括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高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等13个项目,涉及资金规模41.3亿元,首次将专项债务资金安排的土地储备项目列入财政重点评价范围。
(四)硬化绩效责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一方面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财政评价结果“一般”以下的项目的部门,在安排下一年度预算时,按照相应比例扣减部门年初预算控制数;将全成本预算绩效试点的结果直接用于部门预算编制。加大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用力度,提出2021年事前绩效评估将按照“部分支持”项目的不支持金额及“不予支持”项目金额的20%核减部门及单位预算限额。另一方面预算绩效与政府绩效挂钩。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优化完善市级行政机关绩效考评“预算管理”指标,将“财源建设”和“成本控制”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实现预算绩效和政府绩效相互融合。
【预算报告解读】我市“两区”建设税收政策取得新突破
答:为助力我市“两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2020年我市成功获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和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两项税收政策试点,“两区”建设税收政策取得新突破。
一是培育“耐心”资本,助力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中关村作为国家层面的科技创新主阵地,肩负着落实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使命。特别中美经贸摩擦下对“卡脖子”的技术管制,亟待通过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帮扶,推进加快突破。开展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通过设计投资期限越长,缴纳企业所得税越少的反向挂钩制度,鼓励创投企业长期投资。对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所得,超过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50%的,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所得,超过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50%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解决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需要时间,而创投企业投资往往倾向于快进快出、对投资高新技术企业意愿不强的矛盾。
二是降低科技成果转换成本,鼓励本土创新。从创新生态链条来看,成果转化困难一直是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的“堵点”,关系到科技成果能否带来实质性的效益。开展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紧紧围绕重点创新要素和关键环节进行设计突破,将技术转让所得免征额提高至2000万元,降低科技成果落地成本。针对北京,尤其是中关村示范区科技企业和高校园所聚集,研发成果丰硕,技术合同交易额长期领先全国平均水平的优势,在示范区朝阳园、海淀园、丰台园、昌平园、顺义园、大兴-亦庄园6个园区内开展居民企业所得税优惠试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助力产业结构和科技创新生态链条进一步优化,支持北京加快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