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人民日报》刊发《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深化 严控采购成本 保证重点支出》专题报道,其中重点报道了北京市财政局在推动实施带量集中项目采购试点,有效节约财政资金,以及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等方面的举措及成效。
一起来看北京市财政局的具体举措有哪些:(以下为前期报经局领导批准提供给《人民日报》的有关素材)
一、严格规范采购程序和行为,节省每一笔财政资金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编制预算时,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原则确定项目政府采购需求。预算批复后,严格落实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凡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均不能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执行中,凡涉及项目金额需要调整、追加、结转的,均需要按照预算管理权限进行。
利用信息化手段,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将政府采购立项与预算指标进行关联,实现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立项、执行、支付的全过程闭环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无预算、超预算采购,确保政府采购的规范化管理。
(二)发挥政府采购规模优势,实现“物美价廉”采购
发挥政府采购规模优势,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此前,北京市试点推动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带量集中项目采购”,该项目联合市区两级市场监管、交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100多家执法单位,涉及采购约1.5万名执法人员3年的制式服装和标志。按照集中带量采购模式,经实际调研,选择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作为采购具体执行人,接受其余执法单位委托,统一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经集中带量采购,采购中标金额大幅降低,相比申报预算金额,节约了财政资金1000余万元,资金节约率达到16.1%。
另外,北京市将复印纸、台式计算机、复印机、扫描仪等通用类项目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通过规模化优势集中采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通过合理编制采购需求、制定最高限价、设置一定比例的评审淘汰率等方式,实现复印纸集中入围价格较上期价格降幅达18.3%。
二、重点向中小企业和脱贫地区倾斜,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一)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高标准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通过落实对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在评审中的价格优惠折扣率、鼓励联合体投标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2023年,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的金额为701.3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79.5%(远超中央要求的30%以上);其中,授予小微企业的金额为495.7亿元,占中小微企业合同规模的71%。
(二)大力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促进消费扶贫
按照中央政策部署,北京市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组织动员预算单位按照整体预留不低于30%比例要求,专门面向全国832个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实施采购。2023年,全市整体预留金额达6.1亿元,实际采购额达到7.4亿元。据832采购平台(财政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指定脱贫采购平台)初步统计,我市实际采购额位列全国第二,各直辖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