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4-01-26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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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会〔2014〕125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文件要求,推动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能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我市试点工作成果及实施经验,现就北京市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以下简称“内控规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内控规范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内控规范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实施内控规范就是发挥制度笼子的作用,利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限制权力的滥用,减少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和余地,有效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推动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实施内控规范是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检验群众路线活动的实际效果,关键是把握制度建设工作重点。实施内控规范就是将各相关制度梳理整合,统筹考虑,不断优化、固化、E化(信息化)的过程,强化考核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形成群众路线活动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内控规范是推进财政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的积极实践。为满足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和现代国家治理的需要,客观要求财政工作必须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实施内控规范可以有效保障单位业务稳健高效运行,确保财务记录、财务报告信息和其它管理信息的及时、可靠、完整,必将对提升财政管理的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财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实施内控规范的原则及工作目标
    (一)工作原则
    实施内控规范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应把握以下四项工作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控规范应当贯穿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员参与、全业务覆盖、全过程监控,保证控制范围的全面性。
    2.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控规范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针对本单位的重要经济活动、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环节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
    3.制衡性原则。内控规范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有效机制,真正发挥出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作用。
    4.适应性原则。内控规范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二)工作目标
    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应通过实施内控规范,梳理流程、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完善程序,基本建立以防范风险管控为中心,以控制手册和评价标准为主体,以单位内升动力为基础,以外部监管部门积极引导、中介机构有效服务为支撑,全员参与、全业务覆盖、全过程监控的内部控制实施体系,切实增强单位的内部管理水平和权力运行机制,推动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目标应与单位总体目标相一致,具体包括五个方面。
    1.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规合法,有效规范单位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控制等各类经济活动。
    2.合理保证单位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坚持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确保资产的完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3.合理保证单位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强化财务信息分析和结果运用,为外部监管和内部管理提供信息支持。
    4.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科学运用内部控制的原理和方法,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反腐败、反舞弊的长效机制。
    5.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三、实施内控规范的工作步骤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内控规范内容并借鉴我市试点经验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升单位管控效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成立内控领导小组健全实施机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内部控制责任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形成内控实施组织框架,确定牵头部门及相关人员,开展内控规范宣传、培训和实施工作。考虑内部控制管理的专业性和长期性,各单位应提前做好内部控制管理人才储备工作。
    (二)全面系统分析单位经济活动风险。一是要针对意见反馈或访谈记录、调查问卷进行汇总分析,归纳内部各项管理要求和风险点;二是要全面梳理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风险,根据单位业务特点查找风险点,并从各个业务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入手,运用多种手段进行风险的定性和定量评估。对已经识别的风险要进行定性风险、定量分析和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等级,制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和整体策略。
    (三)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与措施。根据确定的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风险应对策略,组织相关人员修改完善工作流程和经济业务流程,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固化信息系统和流程,制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
    (四)有效保证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明确各个部门、岗位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分工和责任,设立相应部门和岗位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执行结果进行考核和奖惩,重点强调“一把手”的执行力,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执行机制,及时研究执行中的问题,完善应对措施,及时修改《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相关内容。    
    (五)加强内控制度的监督与评价。充分利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外部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结果等情况,由单位审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定期开展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工作,认真整改,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我评价,自我评价工作结束,应当提交自我评价报告。内控领导小组或单位办公会应当专题进行研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整改结果应当作为自我评价报告的组成部分。
    四、实施内控规范的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协同推进的组织机制
    1.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联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联系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定期工作通报会的机制,对我市内控规范贯彻实施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和具体部署,组织落实相关工作。
    2.各区县监管部门应尽快成立内控规范实施协调工作组。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积极指导和督促本地区内控规范实施工作。
    3.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尽快建立单位内控实施的组织框架,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内控实施工作组,结合单位特点和业务性质,明确单位内部牵头部门,落实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内控规范实施方案并严格加以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扎实抓好内控规范培训工作
    1.在全市统一开展师资培训的基础上,各地区、各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周密部署,尽快组织开展内控规范的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为贯彻实施内控规范奠定基础。各区县、部门制定的培训计划及具体培训实施情况,应书面报告市联席领导小组备案。
    2.各监管部门要将内控规范宣传培训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评考核体系,市联席领导小组应及时沟通情况,掌握培训进展和效果。
    (三)扩大内控规范的宣传影响
    1.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高度重视,做好内控规范贯彻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通过采取一定组织形式及多种宣传手段,宣传和普及内控规范的知识和理念。
    2.市财政局将内控规范列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内容,帮助并指导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区县财政局和社会办学单位做好内控规范的培训工作,为全面实施打好扎实基础。
    3.各监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及时跟踪、宣传内控规范工作实施情况,开展深入调研,充分展示全市实施工作成果,营造内控规范贯彻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
    (四)加强专业指导和信息反馈
    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专家咨询委员会将加强专业技术指导,通过调研、座谈、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与实施单位沟通有关情况,研讨有关问题,配合实施单位开展内控建设工作。实施单位要及时反馈内控规范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信息,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工作结果。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联席领导小组将及时进行总结,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确保内控规范2014年在我市全面顺利实施。

                                                                                              北京市财政局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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