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农〔2021〕2709号
各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民宗办、妇联:
为加强和规范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推进农业领域资金统筹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6〕3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预〔2016〕947号)等文件,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