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73号),根据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北京市财政系统“双先”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推荐北京市财政局债务管理处和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财政所所长王娜同志参加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现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推荐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北京市财政局债务管理处,2020年3月成立。负责研究建立本市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负责市级单位隐性债务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开展政府隐性债务的统计监测。承担本市政府债务动态监测、统计分析、风险评估、信息公开等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政府债券项目绩效评价,参与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协助督导各区开展债务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债务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近年来,债务管理处积极发挥政府债券投资拉动作用,稳妥化解隐性债务,有力支持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攻坚克难,圆满完成隐债清零试点任务。2021-2022年,作为全国首批隐债清零试点地区,我市创新工作机制,大力化解隐性债务,比中央要求提前3个月完成试点任务,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北京路径和北京经验。二是着眼全局,发挥债券促进高质量发展支撑作用。2020-2023年累计发行新增债券4393亿元,债券使用聚焦首都核心区、城市副中心、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项目,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三是主动作为,多向发力提升促发展与防风险能力。分批精准发行,大幅节约新增债券利息支出;狠抓支出进度,新增专项债券当年实际支出进度2023年达到100%;加强以融资收益平衡能力为核心的债券投后管理,保障偿债来源稳定。四是守正创新,积极探索建立以“全成本绩效”为核心的政府债务管理体系。率先试点全国首例提前偿还政府债券业务,节约后续利息成本超七成,为盘活存量债券资产探索了新路径;建立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和债务风险监测机制,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处于较低风险水平,为首都经济社会后续发展积蓄力量。
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王娜,女,汉族,1980年5月出生,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1年4月参加工作,2003年11月起,先后任大兴区魏善庄财政所出纳、大兴区新媒体产业基地财政所科员、大兴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大兴区天宫院街道财政所所长,2023年9月至今任大兴区观音寺街道财政所所长(在大兴区天宫院街道财政所工作),负责辖区财政预、决算,财政经费管理等工作。
21年如一日投身基层财政,始终把“为公理财、为民服务”作为履职基本要求。一是出实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面对天宫院街道产业结构分布不均、财力有限的现状,一方面协调资金支持基层治理,一方面加力做好财源建设。积极引入优质税源企业,推动大兴区镇街级第一个“企业法晓屋”、第一个“律师公益服务站”、第一个“营商服务中心”落地天宫院。街道新注册及迁入企业户数逐年增长,财政收入显著增长。二是勇担当,诠释“小钱小气”的理财智慧。依托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探索“一来二去”工作模式,即资金申请兜上来,实地踏勘和可行性评估沉下去,实现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双提升”。针对辖区面积大、多头支出的情况,在多轮实地调研沟通、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提出以网格综合所有服务的“一网综合”模式,年均节约财政资金800余万元,有效降低管理成本。三是解民忧,践行人民至上的宗旨。秉持“小财政”办“大民生”的理念,高效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以高度责任感完成民生保障和包联社区工作,对居民反映诉求随叫随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赢得了群众的高度认可,成为了同事和群众口中的“全能娜姐”。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向北京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驻北京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55592505 55592546
北京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