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4-11-27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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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燕山财政分局:

近期,财政部会同中国会计学会,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中国会计报举办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按照财政部统一工作部署及《北京市关于宣传贯彻新会计法的若干措施》要求,现转发全市,请按要求积极参与。

全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题活动,动员所属会计人员及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切实做到“能答尽答”,掀起全市学法热潮。各区财政局要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宣传指导,将本次答题活动全面覆盖到财政系统人员以及区属各有关单位的会计人员及相关人员,达到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良好效果。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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