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会〔2024〕1770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5号)要求,全市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市财政局对各区、各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2023年内部控制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对上报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开展了分析、比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是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实施的第8年,全市首次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会审工作。市属单位报送2023年度内部控制汇总报告1份,区级财政单位报送内部控制汇总报告16份,总计17份。共汇总各单位内部控制报告5,649份,具体包括:市属一级预算单位提交的内部控制汇总报告197份,其中各下级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870份;区级财政局提交了16份汇总报告,综合覆盖了各下级单位的4,779份内部控制报告。与上年度相比,参与编报单位数量增加了88家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范围不断扩大,基本实现对预算单位的全覆盖。
为提升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和工作实效,在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举措。
一是将部门决算、资产年报等报表同口径数据预置到内部控制报告填报系统,提高数据填报准确性,减轻了填报负担。
二是在上年度“北京市内部控制相关问题整改明细表”基础上增加“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重要事项执行情况表”,列出预算、资产、采购、投资、债务等重点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提出系统性内控整改方案。
三是引入先进的数据大模型AI审核工具,并参与全国内控报告及佐证材料智能化审核,有效提高了数据审核工作效率,减少了误判和漏判的可能性,起到了以审促改的作用。
四是细化了报表附表、报告内容、内控重要事项、内控管控点以及内控管理领域业务核心点覆盖情况,为各单位发现内控管控薄弱环节提供数据依据及管理参考。
二、考评情况
综合全市向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系统”报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汇总报告及相关数据,以及专家审核意见和大模型审核结果,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考评情况如下。
(一)在报送数量方面,延庆、房山、西城、通州4个区报送报告数量占本地区、本部门独立核算预算单位比例均在98%以上,覆盖率较高。
(二)在报告质量方面,朝阳、大兴、东城、密云、海淀5个区组织报送的内控报告质量较高,内容规范性强,反映出内控建设情况较好。
(三)在组织实施方面,石景山、门头沟、朝阳、昌平、东城5个区贯彻落实内控规范执行力较强,开展单位内部控制评价覆盖率、风险评估覆盖率均超过99%,有效实现了内控流程的闭环管理。
(四)在创新应用方面,市教委、市医管中心通过联动检查机制,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从制度建设、措施流程、内部监督等各个层面提示风险和整改建议,建立有力有效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措施,发挥监管作用。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办公厅、市知识产权局、市编办、市地质矿产勘察院等所属单位和部门将内部控制措施嵌入信息系统,以信息化手段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市民族宗教委员会、市司法局、市农林科学院以及市委老干部局等部门制定完善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指引或内部控制手册,指导单位构建及完善符合自身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市委宣传部、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注重内控宣传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单位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三、存在问题
通过对各区、各单位提交的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深入分析,各单位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逐年提升,不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工作,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是在内控报告内容审核中,发现多个层面内控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具体表现为:一部分单位制度建设滞后,未能及时跟上业务制度变化;评价与监督缺失,导致内控体系的有效性无法得到全面评估;内控管理意识淡薄,单位对内控的重视程度和执行力有待加强;信息化程度低,内控信息系统功能不完善,难以支撑高效的内控管理。
二是在内控报告附表审核中,发现部分单位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的深入程度不足,信息化系统覆盖及更新的进度滞后,同时内控制度覆盖及更新的完善性也有待提高,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以及制度更新的及时性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优化。
三是在重要事项审核中,预决算管理业务决策事项、政府采购管理决策事项、资产管理决策事项、对外投资决策事项以及基建项目决策事项等多个关键领域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合规性、透明度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和短板,还需更加深入地关注和改进,有效防范潜在风险,提高管理效率。
四是关于业务部分相关问题,部分单位在关键业务环节未建立相关的内控制度,导致业务操作缺乏规范指导;未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流程图、业务流程不清晰,影响业务执行效率;未及时更新内控制度和流程图,导致内控制度与实际操作脱节,无法有效指导业务执行。
四、工作建议
为不断提升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和内部控制建设水平,结合我市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审核结果,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各区、各部门应建立健全责任分级机制,强调内控“一把手”工程,层层把好关,层层抓落实;落实常态化内控制度完善机制,不断提高内控制度的实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内控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内控问题导向。应当对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各项问题进行梳理细化,积极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分析、问题整改和成果应用工作,针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现“以编促改”。
(三)强化重点领域内控管理。建议各区、各部门通过联动检查机制,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从制度建设、措施流程、内部监督等各个层面提示风险和整改建议,强化内部控制,建立有力有效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措施,发挥监管作用。
(四)提升内控数据化管理及应用。建议各区、各部门通过内控评价、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充分收集有效证据,对单位内部控制进行全面客观评价,切实加强内部控制报告数据的分析应用,将分析结果作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改进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会监督的参考和依据。
(五)着力评价结果应用。贯彻落实财政部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指标等制度办法,加强宣传培训,以点带面,先行先试,形成亮点。着力评价结果应用,督促单位整改,实现内控制度的建立、执行、评价、整改到再建立的闭环管理。
北京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