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说明
日期:2025-03-31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
北京市财政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