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说明

日期:2025-03-31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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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

北京市财政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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