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金融〔2025〕493号
市国资委,各区财政局,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为加强国有金融机构资产交易、产权流转监管,落实金融机构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金〔2025〕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市国资委按照2022年市委常委会会议有关决议、《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暂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21〕8号)等有关精神,组织督促本监管系统内国有金融企业(包括受托管理的市管金融企业)做好本《通知》的落实执行工作。
二、请各区财政局结合本区管理实际,督促本区国有金融企业做好本《通知》的落实执行工作。
三、北京产权交易所应严格按照本《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金〔2020〕92号)等产权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开展金融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
联系人:尚哲敏 联系电话:010-55592275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