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会〔2025〕935号
市级有关部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区财政局:
会计工作是宏观经济管理和市场经济活动的基础。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法,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2025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首部会计法颁布40周年、新修改会计法施行1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宣传会计改革发展成果,普及财会法律法规知识,在全行业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于2025年6-8月举办北京市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突出政治引领、守正创新、诚实守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持续推进会计法规的贯彻实施,以赛促学、以学促干,在全行业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提升会计人员履职能力,推动培养一支政治坚定、道德优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队伍,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会计力量。
二、大赛组织
大赛由市财政局主办。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京市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的主题、方案、规则等重大事项审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处,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各区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本区、本单位(行业)代表队组建、比赛等相关工作。
三、比赛内容和参赛人员
(一)比赛内容
包括政治理论和财会知识。政治理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等为主;财会知识以新修改会计法及财会监督、会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兼顾财政会计前沿热点、会计改革发展历程等其他相关知识。
(二)参赛人员
参赛人员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财会人员及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具体包括:北京市辖区内从事财会工作的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财会教学人员、财会科研人员、财会专业学生以及与财会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等。大赛组委会成员、办公室成员及工作人员、命题专家及直系亲属等应当回避。
四、比赛方式
本届大赛包括三个赛程:第一赛程为初赛,由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具体方案并实施;第二、三赛程分别为复赛、决赛,由市财政局制定具体方案并实施。
(一)初赛
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主举办本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会计知识大赛初赛,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赛,综合采取笔试、口试等多种方式灵活开展,避免以笔试单一形式代替。
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可对初赛获奖者给予适当奖励,并根据初赛结果选拔队伍进入复赛,具体包括:每个区选拔1支代表队,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选拔2支注册会计师行业代表队,市国资委选拔2支国企企业代表队、市教委选拔2支学校代表队;鼓励其他市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拔1支代表队进入复赛。
每支代表队由1名领队、3名正式参赛选手和1名预备选手组成代表队实行领队负责制,所有成员必须是本区、本系统、本单位所属人员,不得从外借调。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确定代表队具体成员,在规定时间报组委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参加第二赛程复赛。
(二)复赛
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经过初赛选拔组建的代表队于7月26日在指点地点统一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复赛,复赛以笔试(机考)形式开展,由财政部统一提供笔试试题。每队派4名参赛选手答题,每队取前3名选手成绩之和计算笔试总成绩,并按照笔试总成绩排定名次,确定参加决赛的8支代表队,复赛成绩不计入决赛。
(三)决赛
决赛以现场口试形式开展,8支代表队进行最终角逐,决出一、二、三等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时间安排
2025年6月,部署大赛各项工作,印发大赛通知。
2025年7月中旬,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完成初赛比赛,完成代表队组建,并报组委会办公室审核。
2025年7月26日,组织开展复赛(笔试)。
2025年8月上旬,组织开展决赛(口试)。
2025年8月下旬,由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决赛成绩择优抽取队员,组建北京市代表队,开展全国赛赛前集训。
2025年8月底,向财政部报送北京市代表队参赛名单。
2025年10月,北京市代表队参加全国大赛。
六、奖励设置
为鼓励广大财会人员踊跃参赛,充分激发财会人员比学赶超的热情,本次大赛设置了团体奖、个人奖、组织奖等奖励措施。
(一)团体奖
通过决赛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于进入决赛但未取得一、二、三等奖的队伍颁发优胜奖同时,获奖队伍将获得相应奖励及证书。
(二)个人奖
复赛阶段,笔试成绩排名前20的参赛队员将获得相应奖励及证书。
(三)组织奖
根据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参赛情况,评选产生组织奖10名颁发获奖证书。
此外,对进入复赛的所有参赛队员均可抵免2025年度会计继续教育专业科目60学分,对一、二、三等奖队伍成员均可抵免2025年度会计继续教育专业科目90学分,由市财政局会计处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统一录入。一、二、三等奖队伍成员及市级复赛排名前20名参赛队员参加财会类市级人才评审时,所获奖励可作为评审业绩,市财政局将印发文件对整个赛事获奖情况予以通报。综合考虑选手的比赛表现和工作情况等,择优纳入北京市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本次大赛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本区、本系统、本单位参加会计知识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为大赛成功举办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根据实际合理设置奖励方式,鼓励广大财会人员踊跃参赛,有效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广泛宣传发动
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会计人员参赛,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选拔赛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竞赛环境,激发广大会计人员的参赛热情。
(三)严格层层选拔
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组队参加全市现场竞赛的选手,应当经层层选拔产生,不得直接指定具体选拔办法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制定组队参加现场竞赛的人员名单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全市复赛和决赛,复赛报名通知市财政局将另行印发,逾期未报的视作弃权处理。
(四)严守大赛纪律
本次大赛不属于评比表彰活动范围,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借大赛名义收费、搭车收费或者开展任何营利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节俭办赛”,严格落实财经纪律、预算管理等各项要求。
北京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