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北京市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财人〔2025〕1021号),经研究,拟确定北京市财政局预算处等25个集体为“北京市财政系统先进集体”表彰对象,刘刚等25人为“北京市财政系统先进个人”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或来访方式向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应留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55592505、55592546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
邮政编码:101160
北京市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