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6-03-16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分享:
字号:        

2025年,北京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本市工作要求,谱写了财政法治工作稳中有进的新篇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政治引领,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站在贯彻国家战略决策和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高度谋划和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确保稳步落实《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北京市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所明确的任务。

(二)服务工作大局,落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财政重点任务

1.抓好中央重大政策落实及重点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聚焦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医保基金、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核查整治;开展财经纪律、“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管理、“两重”建设资金、“一卡通”管理等的监督检查,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强化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监管,依法依规处理处罚。

2.稳妥推进生态环保、城市环境、农业农村等领域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修订《北京市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市区责任分工,优化资金分配方式,压实市级主管部门管理责任,提高财政科学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

3.持续健全本市专项债“自审自发”制度机制,保障“自审自发”工作规范开展。细化明确专项债券储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要求,创新采取引入商业银行参与全过程债券资金监管新模式,强化专项债券支出和收益收缴闭环管理;在市区两级建立全市统筹、分级管理的偿债备付金制度,保障债券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推动建立专项债券形成资产管理制度和资产明细台账;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风险监测,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配合,筑牢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防线。

4.推进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扩大事前财政评估范围,严把新增支出绩效关,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和存量支出政策绩效评价,建立支出政策常态化滚动评价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和预算安排挂钩。

5.压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推进政府采购“智慧监管”。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加强专项检查和培训,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发布《政府采购示范文本》,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和效率;开展政府采购全流程监控,对关键环节异常及潜在风险预警提示;梳理敏感词库,防范采购文件隐性壁垒条款。北京市财政局《推进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 构建政府采购监管法治化新格局》成功获评2025年本市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创新项目。

(三)夯实法治基础,强化对依法理财的服务保障

1.积极开展财政立法研究和后评估。参与财政部、市人大、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等82个立法项目的调研、起草、修订等工作;围绕《预算法》修订、《注册会计师法》在本市实施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评估工作。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对本市拟出台的财政政策措施48件次,研提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意见197条;制发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备案等程序;围绕排除财政履职风险,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以及清理市场准入壁垒,组织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北京市财政局《“四步快进、七量齐抓”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入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国法治出版社共同编印的《法治北京建设新实践》一书。

3.严格规范执法,防控法律风险。一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行行政检查计划管理,明确行政检查标准,限制入企检查总量和频次,严控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计划外检查,推行“扫码检查”。二是依法依规处理处罚,2025年北京市财政局共办理各类投诉举报及信访共计621件,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91件、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37件、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备案47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7件,对2家采购人、8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3家政府采购供应商作出行政处罚;对8家会计师事务所、22名注册会计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27.3万元,罚款1567.4万元,其中吊销5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吊销10名注册会计师证书,暂停4名注册会计师执业6个月;对1家评估机构、2名资产评估师做出行政处罚;对1家社会团体财政票据违法使用行为做出行政处罚。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四是依法应对处置行政复议案件84件、行政诉讼案件28件、民事诉讼案件1件,局领导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4件,上述案件未发生复议被纠错或有责败诉的问题。

(四)创新监管方式,持续推进财政领域非现场监管改革

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业、政府采购管理、彩票、代理记账机构等5个行业领域推进非现场监管改革,建立18个监测模型,以数据比对、数据分析等方式进行非现场监管,实现机构、人员、报告等核心数据的一库汇聚和动态监测,非现场监管占比达93.2%。同时,以大数据分析结果指挥执法行动,积极研究探索“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动态调整管理机制,推荐1600余个财政监管对象纳入“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强化“风险+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结果的实际应用,实现精准识别、靶向执法,持续提升监管质效。

(五)加强法治宣传,提升财政队伍法治素养

组织全市财政系统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自查自评,进行梳理分析和总结通报,向财政部报送2个“八五”普法典型创新案例;抓住“关键少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4次,组织法治专题讲座3次;面向财政系统征集法治文艺作品78件、品牌项目15个,共获得6个奖项,北京市财政局获得优秀组织奖、典型案例《构建五类法治课堂 提升财政普法工作质效》入围北京市“八五”普法品牌。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监管执法、复议应诉、公平竞争审查等领域的法律制度供给及支撑有待强化,对疑难复杂问题需要加大研究解决力度;二是财政管理监督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财会监督工作深度与形势任务匹配适应不够,财会监督职能作用还需强化;三是抓普法宣传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还需增强,将依法行政要求融入财政日常业务管理不够,依法理财的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三、2025年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部署。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汇报,组织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议法,集体审议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及具体审定行政案件应诉答辩意见,支持法制审核介入各项行政行为,重视法制审核意见,配齐配强法制工作力量,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工作,切实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是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遵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主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推进在本局党员学习、干部培训、机关文化建设中体现和强化法治教育内容,有力推动了财政部门学法用法常态化。

三是督促责任落实,强化考核评价。将财政法治工作作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全市财政工作会、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局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属各单位绩效考核和区级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考核。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涉及财政法治建设的重大事项摆在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提升质效;二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做好“九五”普法谋篇布局,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三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立法研究,完善财政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优化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组织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完善工作,持续深化非现场监管改革,规范涉企执法,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专业化、数字化建设;四是突出强化法制审核监督,将法律风险防控的关口前置、措施前移,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服务保障财政高质量发展。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