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信天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恩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董恩启你作为北京华信天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有义务依法配合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现要求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董恩启提供华信天恒评报字[2025]第KL3352号、华信天恒评字[2025]第KL-M9085号资产评估报告及工作底稿等档案资料,并于2026年4月13日上午10点携带上述真实完整的相关纸质资料到北京市财政局4302室接受财政检查询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院)。
请按期配合财政检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阻挠、拖延,否则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北京市财政局
2026年4月7日
(联系人:财政监督处;联系电话:010-5559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