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周正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北京海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周正义(法定代表人)有义务依法配合财政检查工作。
现要求北京海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提供《杭州欧宏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拟以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增资资产评估报告》(海峡评报字〔2021〕第S4512号)相关报告及工作底稿,并于2026年4月15日前将上述真实完整的相关纸质资料报送到北京市财政局3330室。
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周正义于2026年4月15日上午10点30分到北京市财政局3330室接受财政检查询问(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院)。
请按期配合财政检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阻挠、拖延,否则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北京市财政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