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资评备﹝2024﹞0210号
备案公告
北京中昱华远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为北京中昱华远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组织形式为合伙形式。
二、北京中昱华远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开远。
北京中昱华远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在北京市财政局备案后应当加入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同时接受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资产评估协会的监督管理。北京中昱华远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的基本情况,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等备案信息可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北京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