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北京市水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18-12-28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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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以及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指南有关要求,参考财政部《水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财政会同北京市水务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水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分为总则、绩效目标与监控、绩效评价与结果运用、组织实施和附则等五个章节。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部门职责
   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的概念、总体原则、部门职责。
      二、管理模式
    将绩效目标分为整体绩效目标和区级绩效目标,并明确了绩效目标设定、审核、下达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对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做出具体要求。
      三、绩效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包括资金投入使用、资金项目管理、资金实际产出、政策实施效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制度和应用机制。
      四、工作流程
  考虑到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指南中提出的新要求“区级绩效目标随专项转移支付预算一并下达”,市水务局确定约束性任务及指导性任务所对应的绩效目标,各区按照约束性指标推进相关工作。各区接到资金后,将指导性指标及绩效目标对应的资金进行分配时,需要填列汇总项目绩效目标,报市财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