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农〔2018〕2843号
各区财政局、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规范和加强北京市水务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6〕3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预〔2016〕947号)和《北京市水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我们制定了《北京市水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水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水务局
2018年12月25日
(联系人:林建坤;联系电话:5559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