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缓解贷款学生经济压力和就业压力,帮助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京财教育〔2024〕49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该项政策解读如下:
一、本次免息政策的对象
本次免除利息的对象是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在2024年内应偿还利息的贷款学生。在《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4〕2号,以下简称2号文)印发前,即2024年1月26日(含26日)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免除利息的范围内。
二、本次免息的范围
本次免除的是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
(一)对于2024年新毕业的贷款学生,因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免除的是自毕业进入还款期后,在2024年内个人应支付的利息。
(二)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免除的是2024年内个人应支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包括以前年度逾期贷款在2024年内产生的罚息。
三、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在《通知》规定的政策实施安排时间前已偿还的2024年利息和罚息,是否能免除
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在《通知》规定的政策实施安排时间前已经偿还的2024年利息,应予以免除,由承办银行将应还利息和罚息及时退回学生个人账户。
四、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开展
(一)处于还本宽限期的贷款学生,因2024年不需偿还贷款本金,故无需申请延期偿还贷款本金。
(二)处于贷款本金偿还期的贷款学生,经本人自主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可延期1年偿还2024年贷款本金,最长贷款期限政策不变。本人未提交申请的,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
(三)在2号文印发前,贷款学生已部分偿还或全部偿还的本金,不可再申请延期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