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监管,强化审计报告查验,2024年1月5日,市财政局、市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财会〔2024〕30号)。旨在推动审计报备验证码应用,运用信息化手段打击虚假审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要求,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监管,强化审计报告查验,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
要求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推动实现全国范围审计报告验证码应用,运用信息化手段打击不法机构假冒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个别会计师事务所为同一审计事项违规出具多份审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提升审计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更加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实施方案》工作原则
本《实施方案》本着“应报尽报、协同联动、智慧监管”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坚持“应报尽报”,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审计报告报备赋码工作,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提供基础条件。二是坚持“协同联动”,市财政局、市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将密切配合,在国有企业审计、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审核等审计报告使用量较大领域,加强审计报告验证码应用。三是坚持“智慧监管”,强化审计业务报备赋码大数据比对,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三、《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
一是落实审计报告报备赋码。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审计报告报备赋码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通知》规定,将有关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主动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
二是审计报告验证码应用推广。被审计单位等审计报告使用者应当关注获取的审计报告是否附验证码,并进行查验核实。被审计单位等审计报告使用者应当按照《通知》中明确的查验方式,通过统一监管平台或手机“扫一扫”等方式,查验审计报告是否由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是否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三是加强审计报告验证码在财政领域、国有企业和金融领域的应用推广。市财政局在事务所设立审批、变更备案等涉及提交审计报告的环节,严格核实相关审计业务报备赋码情况。市国资委指导市管国有企业在开展年报审计等审计工作时,应当要求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将审计报告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赋予验证码。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应指导北京市银行业协会配合中国银行业协会,推动审计报告验证码在银行信贷审核领域的应用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