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会〔2024〕30号
北京市各国有企业,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要求,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监管,强化审计报告查验,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监管局)联合制定了《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实施方案》,请一并遵照执行。其他单位比照执行。
2.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2024年1月5日